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意见来源:贵州日报 作者: 时间:2012/01/30 推荐知识产权律师: 贵州日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意见 (黔党发〔2012〕1号 2012年1月10日)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三个“重中之重”的战略思贵州日报 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强化农业基础建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的意见 (黔党发〔2012〕1号 2012年1月10日) 2011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三个“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着力推进“三化同步”,努力克服各种自然灾害带来的不利影响,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2012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2012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以下简称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紧扣“稳中求进、提速转型”的总基调、总目标,抓住“一个核心、六个重点”,即: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以统筹城乡、强化基础、调整结构、培育产业、提高素质、深化改革为重点,全面推进我省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始终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在大力实施工业强省战略、城镇化带动战略中,着力推进“三化同步”,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切实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10年时间根本改善农业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尽快让农民种上高产田、走上平坦路、用上便宜电、喝上干净水、烧上新燃料、搭上信息桥、住上整洁院。大规模大面积调整产业结构,促进粮经比例由60∶40向40∶60转变,切实增强特色优势产业竞争力,稳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逐步缩小贵州农民人均纯收入与全国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差距,逐步缩小我省城乡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加快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着力改善民生,努力实现农村人口学有所教、劳有所得、老有所养、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困有所帮。鼓励各地大胆探索,先行先试,大胆破除束缚“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性障碍,增强农业农村发展的内在活力。 我省人多地少,实现农业持续稳定发展,靠继续消耗农业水土资源余地越来越小,靠不断增施化肥农药越来越难以为继,必须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改变粗放的农业经营方式,着力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农业科技创新工作,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支撑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推进农业科技创新的重要意义、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2.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主要农产品供给保障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在提高生产者素质、改进生产手段、优化生产要素等方面的作用,营造良好环境,合理整合资源,培育创新主体,提高创新效益,积极推进农业科技体制和服务体系改革,不断创新产学研合作、农科教结合的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转化应用能力和推广服务能力,提高特色优势农产品市场竞争力和综合效益,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尽早实现脱贫致富。 3.目标任务。到2015年,在种子种苗种畜种禽、安全农产品生产与标准化技术以及农产品保鲜、贮运、精深加工技术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掌握一批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有明显带动作用的关键技术,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和应用一批对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有明显支撑作用的科技成果,培养和造就一批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队伍和适应特色优势产业发展要求的知识型农民。主要动植物良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达到95%以上,产地农产品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达到95%以上,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25%,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0%以上。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2.建立农业科技创新平台。在完善现有省部级以上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园区的基础上,新建特色作物生理生化、微生物重点实验室,组建核桃研究所,新建茶叶、酒用原料、核桃、特色杂粮4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种畜禽种质测定中心。在中药材、蔬菜、肉牛三个地方体系建设的基础上,启动实施马铃薯、精品水果、水稻、玉米、油菜、生猪、中药材、茶叶、特色水产等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提升我省农业科技自主创新能力。每个产业确定1名首席专家,组建1支专家团队,依托科研院所建立1个研发中心,选择产业重点县建立1批试验示范基地。通过创新平台建设,搭建省地合作机制和技术供需平台,启动“百名科技人才支撑科技发展工程”。继续完善水稻、玉米等作物海南冬繁育种基地建设,新建黔西南水稻高产示范基地,新建100亩油菜、蔬菜等作物夏繁育种基地。加强市(州)农业科研机构建设,鼓励有条件的纳入省级科研机构直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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