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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乡深柳镇镇长挑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时间:2012-02-22 23:05来源:我心依旧 作者:苏苏 中国法律网
常德安乡深柳镇镇长大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今年常岳高速公路修建,正好经过我们维持生计的种渔池,我们非常支持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但在2010年3月26号前从来都没有收到政府发下来的相关拆迁及在补偿的问题上的明确公告,与此同时3月26日渔场干部莫春林扔来一份盖有安乡县深柳镇人民政府公章的责令限期腾地通知书,要求我们在3月29日前无条件走人,视问深柳镇人民镇府就是这样对待我们这些公民的吗?我们当然无法接受.3月29日镇干部:姚慧、莫春林、朱新明等人怕影响高速公路施工不得以上门协商这才提及补尝一事,答应我们补尝标准按渔场其它养殖户对待,并要求我们签下协议(协议内容请看附件)。此协议签好后渔场其它养殖户通过打官司拿到拆迁费元每亩,但干部姚慧、朱新明等人只同意给我们元每亩,并给了我们一个"合理理由":渔场其它养殖户通过打官司拿到的拆迁费元每亩中的4000元是要给请来的律师的,如果我们想要拿元每亩也要通过打官司请律师,给4000元每亩做为律师费,得到的也只有元每亩,说白了就是现在政府有些干部就要将那4000元每亩提走。为此补偿一直僵持中,土地公登录。2011年1月1日在没有与我们协商、协调的情况下,政府强行施工,我父亲范新春,叔叔范新刚为了保护自已的财产不受侵犯想与其辨论,但是政府一些干部根本不容他们多说,当天上午11点直接将他们拉入派出所并扣上阻扰国家重点工程建设罪名的帽子要拘留十天并罚款500元,下午四点他们被官陵湖拘留所非法拘留至今,为了不让父亲及叔叔受这不明之苦,我查看了一些相关资料,其实这本是一起民事纠纷,说穿了就是他们没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办事,导致农民利益受损而起的纠纷,然后借阻挠国家重点工程建设之名肆意欺压百姓,以达到他们中饱私囊之目的。天理何在!法理何存!这些人跟外面的流氓有什么区别,不过就比他们多披了一层"为人民服务"的皮囊。

我查了一些关于常岳高速拆迁土地补尝的相关资料,据了解土地补尝包括:土地拆迁补偿、安置补尝、地上附着物补尝及青苗补尝。现在我们前前后后只收到政府给予的补尝金(土地拆迁费、地上附着物补尝、青苗补尝)38万左右,远远不及国家拆迁补偿标准,并且政府干部姚慧、朱新明等人还给了明确表态:这次拆迁没有安置补尝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所有拆迁户都有安置补尝费,到了我们这些农民这里就没了,真不知道在这次常岳高速拆迁问题上所设及到的拆迁户不给安置费或是少给的还有多少,哼!这些所谓的干部打着为国家服务的牌子得到多少黑良心的钱,多少无辜的老百姓像我父亲及叔叔一样受这不明之苦的。常德的市领导们请你们睁亮你们的双眼,救救我们这些受苦的农民,惩治那些披着"为人民服务"的皮囊的官吏吧!

来自什么,要是事实,建议红网转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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