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 我在机关单位,30岁,对方是一名环卫工,69岁.当日孩土糖尿病食疗地子过周岁,为了哄孩子不哭,我给孩子摇书看落叶,对方看见后对我的行为进行辱骂及训诉,我与其理论后被人劝开,但对方又一次骂了一句非常难听的话,我当时抱着孩子,又上前与其理论,期间对方推了我一把,我因双手抱孩子,情急之下在对方腿上踢了一脚,之后对方双手抱住我一条产品食品水果大腿,地上一躺,然后就拉我倒下,我双手抱孩看着土地公灵签子,没有支撑点,就坐在了老头胸部,孩子也被碰了一下,大哭不止,老头说他骨头断了,之后,我将其送医院,做了两个CT,拍了三个片子,没有任何问题,但老头说胸疼,医生疹断为胸部软件组织措伤,住院已16天,在次期间,我也向老头道歉,并支付了医药费,为了将事放下,我也在医院照顾了老头两周,现在医院要求出院,老头说他疼,不出院,谈判之后,老头说要以工伤让我为他支付69到77岁8年工资(他的工资为每月1000元),及后续医院费4000元共10W元才肯出院,否则就不出院,还说要让工管所和我们单位去进校交涉以次来威胁我,想咨询一律师,此情况能按工伤处理吗,我不懂工伤法,面对巨额赔偿我该如何应对?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