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4个姐姐,都出嫁了,不在我村子,而我的老公和我是一个村子,我们两家很近,几乎是邻居。而我家原先的因4个姐姐都嫁到外村后我在本村户主就自然是我了,现在我把家里的土地流转了,收益是我所有还是我姐妹5个共同有,其实土地。她们的户口都迁走了。但当初分地的时候她们有。还有我有个后妈,是我母亲出世后来的,父亲出世了,我后妈的份额是多少? 你姐妹的户口虽然迁走了,但承包收益权并不因此而取消,因为他们的土地使用权没有被收回。但我认为你后妈是应该能分到份额的。《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你们的土地是你父母和你五姐妹共同承包的,你母亲死后,她的份额由你父亲和你们姐妹5个均分,此时你父亲享有7/6的份额。现在你父亲过世,你们姐妹五个和你后妈共分你父亲享有的7/6的份额,也就是说,你后妈应该分到7/36的份额。当然这只是按法律的总体规定应这么分,如果你们可以商量达成协议,也可以按协议分。希望能帮到你。 虽然你姐姐出嫁了,但因为她们的土地使用权还没有被收回,因此土地的使用权仍属于她们所有,你把土地流转后收益也有你姐姐们的一份,属于你们姐妹5人所有;你后妈因为没有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所以土地流转后的收益与她无关,希望我的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 你爸有儿子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