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懂土地法的朋友吗,问个事,我是辽宁省朝阳市的农民,我们的地占了,国家给的地本钱大队要扣一半,我总共有5亩多地,其中有开荒地,我的口粮田原来分地的时候大队的账面上肢有5分地。大队就分我5地的钱,其余的要按占地和没占的本村人口平均分;我们农民不懂国家政策,有懂土地法的朋友帮个忙、谢谢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征地补偿标准数额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归属各项补偿费用由被征地单位收取后,按如下方式处理:1、土地补偿费、依法应支付给集体的安置补助费、集体所在的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由被征地单位管理和使用。2、青苗补偿费和附着物补偿费归青苗和附着物的所有者所有。3、安置补助费的归属、使用:(1)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其管理和使用。(2)由其他单位安置的,支付给安置单位。(3)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发放给安置人员个人或经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集体所有的补偿费用的使用收益分配办法:1、在当地金融机构设立专户存放。2、使用情况公开,接受村民监督。3、分配办法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过半数通过,报乡政府备案。
地上附属物的拆迁和青苗补助费补偿土地拆迁补偿=土地种类×亩产量×该类土地补偿标准土地种类:土地种类、稻田、专业菜地、鱼塘、旱地、果园、茶园、水塘、渠、坝等青苗补助费=果树种类补偿×青苗生产期标准×果园面积果树种类:油茶、油桐、苗木、花卉、药、材桃、李、梅、橙、板栗、奈李、柚、葡萄、核桃等其他果树林木种类:杉树、国外松、樟、梓、楠、稠、马尾松、泡桐、其他乔木、其他树木及竹类青苗生产期标准:果树类按栽种年限划分;林木类按树苗高度和胸径来划分。附:水池、粪池、井、排水沟、晒坪、挡土墙护坡、围墙、水渠、坟地等按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一般按市场价格进行补偿。种类划分与各类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物价局定价。
农民伯伯还是自学成才吧
我来给你讲讲,用白话文讲,从你的角度上讲,国家征占土地,你只能得到两笔钱
第一就是老百姓常说的"地钱",就是一亩地多少多少钱,这个钱是怎么来的?是省政府有个辽宁省区片综合地价的文件来规定的,是不能更改的,区里是一个村一个地价,县里是一个乡镇一个价,你们村的区片综合地价是多少?你可以问问国土部门。
国家占你们这个村民集体多少地,一次把这笔钱打到你们村的帐户,根据土地管理法和村民组织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理解为村委会)最多可以扣留20%,其余部分由村民代表开会,形成分配方案。
第二笔钱是地上物的补偿,这钱是怎么来的呢?是根据你家被征占的土地的地上物的现状,结合市政府61号文件给你作价的,土地。但现在很多地方的补偿金额都远远超出了文件的规定标准,这个多少没有准确的界定。有时候政府或是用地单位,为了赶着开工,往往都会比文件给的多,但有些被拆迁人,人心不足,和用地单位较上劲儿了,这就难整了,走司法程序,这对两方都不好,用地单位误时间,被拆迁人受金钱和精力上的损失。个人租房协议书。
第二笔钱是地上物的补偿,这钱是怎么来的呢?是根据你家被征占的土地的地上物的现状,结合市政府61号文件给你作价的,但现在很多地方的补偿金额都远远超出了文件的规定标准,这个多少没有准确的界定。有时候政府或是用地单位,为了赶着开工,往往都会比文件给的多,但有些被拆迁人,人心不足.
说得很清楚。如果农民不愿意转让土地呢?什么样的土地是农民可以自己做主的?或者,什么情况都必须转让,否则就会被强行?
引用燕山游民(8楼)
1、如果农民不愿意转让土地呢?如果不愿意被征占,在县(区)政府要上报市政府的时候,各村都有都申请听证的权力,被征地户和部分村民代表可以申请听证,听证期间征地机构(国土局)会对些次征地的位置、地类、补偿金额等都做出解释,并回答村民和代表提出的问题,这样说吧,如果村委会不愿意被征占,就无法上报,但这只是理论上,事实上,要开工建设的项目,都是有来头的,要不他弄不到省里的指标,在上挤下压的情况下,村委会支撑不住的。(天哪,我都说了些什么)
引用燕山游民(8楼)
2、什么样的土地是农民可以自己做主的?农村集体土地农村都可以自己做主,因为集体土地的所有人属于村民集体,每个村民都有权力做主。
引用燕山游民(8楼)
3、什么情况都必须转让,否则就会被强行?在省政府批准后,拆迁部门会和被占地户进行协商,在多次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就会进入法律程序,由法院介入。
我小时候是农业户口,自己有一亩地。土地公神像。中学的时候我变成了非农业户口。
像我这种情况,非农业户口,但有一亩地,占地的时候,是按照户口算,还是按地算?
1、如果农民不愿意转让土地呢?如果不愿意被征占,在县(区)政府要上报市政府的时候,各村都有都申请听证的权力,被征地户和部分村民代表可以申请听证,听证期间征地机构(国土局)会对些次征地的位置、地类、补偿金额等都做出解释,并回答村民和代表提出的问题,这样说吧,如果村委会不愿意.
解释得很清楚,学会自2011年1月1日起本市计划生育奖励政策调整了。谢谢。
引用xiaowenyibie(12楼)
按地算。但也要看你们村委会的分配方案,有的村是占谁的地补谁的钱;也有的村是占了一户人家的地,全村的农业户一起分钱。但你变非以后,土地。一些土地上的政策你享受不到了。
1:我国为社会主义国家,宪法规定土地产权是国有的。
2:我国又是农业大国,土地是农民的基本生产资料,现行农村土地使用权政策为"集体所有,个人承包",这指的是农村土地的使用权; 3:除地上物,(宅基地上的房子,自留地的果树,蔬菜大棚,和承包的养殖基地等),小型乡镇企业另有政策补偿标准外,你说的土地补偿款应为土地使用权补偿款; 4:土地使用权补偿分两种: 第一种:承包土地补偿款分配,要严格执行国家政策和地区补偿标准,即你说的在帐的5分地; 第二种:不在帐的土地补偿款分配,要按村镇政策,主要是村民代表大会集体决定。4.5分地; 5:你村里决定平均分配你的4.5分开荒地地,并没有原则上的错误,因为你不具备法定使用权。但也要依据具体情况,主要看在你在原使用期间,是否向村镇缴纳过土地使用税(近几年已经废除了),如缴过,你可以找村镇协商,适当考虑,如没有缴过,就不要争了。 以上意见,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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