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村,今年耕地要被占用,说是准备盖工厂,全村的耕地都被占了,(一个四口的家庭大概就三亩地)说是要给钱终身买断。欢天喜地土地公。想问一下这个合法不?,具体有哪些法律依据。能给个合理的建议么! 按照国土资发〔2004〕238号《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征地必须经过的法律程序有以下步骤: 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我不知道领结婚证需要什么。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公开征地批准事项。经依法批准征收的土地,除涉及国家保密规定等特殊情况外,国土资源部和省级国土资源部门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征地批准事项。县(市)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征用土地公告办法》规定,在被征地所在的村、组公告征地批准事项。 任何部门没有经过以上法律程序进行征地的都属于违法征地或违法占地的行为,你们完全可以坚决抵制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