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亲戚家住在山村.平时和外界没有什么交往.但是最近在县内修了一条高速公路,要占我亲戚家的房子和地. 房子和地不能白占的,是要有补偿的.
我们通过土地林业局要了省里的相关土地房屋赔偿政策,里面白纸黑字写明了赔偿价格.
但是村大队书记几个核心的人物提出了另一项赔偿指标,与国家发布的文件相差甚远.而且没有书面材料.只是口头上提出的价格,我们亲戚和几个邻居一起上访找乡里,他们回答的和村里一致.
而且对我家亲戚说,你家那房子占不占还不一定呢!
恩,你得有个准主意啊,什么叫不一定?
这个况且不说,我亲戚家地边有一条宽约1.5米的土道.这条道原先就是地边,后来经过和邻居说合,各让出了几拢地.耗了一个月修成了.根据国家土地赔偿,这个是有赔偿的.
但是村里书记说这地是集体的.公家的. 生产队都没多少年了,怎么又冒出个集体的啊???
我亲戚家前面还有块土地,土地使用证健全.修路要占,需要土地局来人量,每次来都给少量了半米多.我们要求重新量,但被村里驳回.村书记和几和核心人物说,这事好办,咱们看生产队台帐,生产队台帐写得比我们实际土地几乎少了一半!
还生产队!?多少年了啊?那台帐70年初弄出来的,到土地改革后,基本就没用了,到现在拿出来还有用吗?
1.我想问:这条路我们到底有权没权过问?也就是到底是不是我们的!不是我们的属于集体的吗?
2.我想问:我们土地使用证健全,村里要按照 70年生产队的台帐给我们算土地,村里这样做有法律依据吗?也就是这个台帐还有没有用了?
3.在没弄清楚以上2个问题的时候.高速公路有权没权进行拆毁土地房屋道路?如果村里书记同意高速公路局进行拆除,乡里也不反对,我们阻挡高速公路进行拆除违法不违法?如果要真打起官司来,谁应该成为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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