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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当前土地制度

时间:2012-04-07 06:32来源:想不起来 作者:夏蒙 中国法律网
现在还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吗?那国家对土地私有等问题都是怎么规定的?请明白人给讲解一下,我是说讲解,别复制百科.
(1)我国全部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2)土地的全民所有制采取社会主义国家所有的形式,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占有属于全民的土地,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3)土地的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形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该组织的全体农民占有属于该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并对该集体所有的土地行使经营、管理权。 (4)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 (5)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包括村农民集体和乡(镇)农民集体)。 (6)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
现阶段中国的土地使用制度可以概括为:批租制、垄断制、双轨制、储备制。 1、批租制的涵义:由于我国实行土地公有制,不论是国有土地还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均不允许买卖,在土地交易过程中发生转移的只是土地使用权,而且这种使用权还是有年限的。虽然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出让和转让,也就是所谓的批租,其实质不过是土地使用权的长期出租而已,只不过租金一次性缴清罢了。所以说,在我国的土地制度中,不存在真正的土地买卖,只存在长时期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即批租制。 2、垄断制的涵义: 第一层含义,我国实行的土地公有制只允许政府和集体组织等公有团体拥有土地,这本身就是一种垄断。 第二层含义,在土地交易市场上,只有政府一个土地供应者,其他任何一个机构和团体都不允许向市场提供土地。即使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土地的所有者,也不能提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若要转变成可在市场上交易的开发建设用地,必须通过国家征用,由集体土地转变成国有土地后,方为合法。政府在法律上和名义上垄断了土地的供应。 3、双轨制的含义: 所谓的双轨制就是指依据土地用途和目的的不同实行不同的土地取得方式的土地供应制度。一般而言,非赢利性和带有公益性质的土地用途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而赢利性土地用途,则必须通过出让方式取得。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的情况有: 国家机关用地:包括:你知道2012最新电影。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 军事用地:主要指军事设施用地,包括:指挥机关、指挥工程、作战工程用地;军用机场、港口、码头、营区、训练场、试验场用地;军事洞库、仓库用地、军事通信、侦察、导航、观测台、和导航标志用地;军用公路、铁路专用线、军事通讯线路用地;其他军事设施用地。 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如煤炭、石油、天然气和电力等能源项目;铁路、公路、港口、机场等交通项目。 公益事业用地。包括各类学校、医院、体育场、文化馆、图书馆、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防疫站等文体、卫生、教育、福利事业用地。 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包括城市给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通信、煤气、热力、道路、市内公共交通、园林绿化、环保、消防、路标、路灯等设施用地。 以上所说的双轨制实际上是双重的。具体表现为:在划拨土地中,许多被用于商业用途,如许多军用土地被开发成住宅和办公楼,用来出售或出租,以另一种形式进入市场。在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中,大部分是以协议方式获得的,只有少部分是以指标和拍卖方式取得的。 储备制的含义: 土地储备制度是指为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的统一管理, 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并予以储存,以供应和调控城市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一种经营管理制度。土地储备制度的建立初衷是为了使混乱的土地市场变成有序的土地市场,让政府真正掌控土地市场,加强宏观调控 ,让土地市场公开透明,减少腐败,真正实现其作为垄断者的角色。土地储备制度设立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使政府的收益最大化而是为了使公众利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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