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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中国古代的“统治者”没有实行现在的土地所有制:土

时间:2012-04-23 09:00来源:兰心 作者:芋头 中国法律网
据说中国古代土地兼并一直是各王朝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那么他们为什么不实行现在的政策?既保证农民积极性,又能防止土地兼并? 谢谢!!
均田制时期是存在的。北朝时期,为了能够短期内提高国民经济水平,北魏等朝代施行的均田制在某种意义上讲起到了你说的效果作用,就是通过国家分配土地的形式调动小农经济体制下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以法规形式杜绝土地兼并。 但是到了唐朝中前期,尤其是武朝时期,由于土地大量兼并,均田制遭到了破坏。 破坏的原因有很多,比如说中国的官本位难以避免的大地主土地私有制产生;还有就是均田制是建立在军国主义时期的,北朝穷兵黩武,均田制体制下的农民农时务农,闲时练兵,民事起诉状格式。这样在个体化均田制体制下最容易实行,而等到唐中前期的和平时代,均田制已经不能适应国家高税收条件下的经济发展了,因此自然就没落了。
公有?怎么公法?原本就是私有制。 你没明白我的意思,中国古代王朝都是建立在私有制的基础上的。它们压根没有公有的概念。 孙中山先生好像说过,中国人心中只有个体,没有国家
中国古代土地制度 一、奴隶社会 周王土地公有制即井田制→国君交纳贡赋制、派兵打仗。 二、封建社会 1.战国→确立土地私有→奖励军功,促进新兴地主崛起。 2.秦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税(地租)、按户籍征发赋、役(兵役和杂役) 3.汉朝→确立土地私有→按亩纳租税(少)、按人丁负担赋、役(重) 基本上是以税人为主,人身控制严格。 其间有一次不成功的王莽改制,他仿照古代井田制全国土地改称"王田",不许买卖。不仅没有解决社会土地问题,相反又把农 民禁锢在"王田"里当牛做马,使各种矛盾进一步激化。 4.北魏到隋唐时期(孝文帝改革——780年) 封建土地国有制→以人丁为主负担均田制、租庸调制(庸在隋出现,唐朝取消年龄限制,保证了农民的劳动时间)、府兵制。 均田制、租庸调制、府兵制是三位一体。 由于土地私有制→地主追求土地的欲望增强,地主进行土地兼并→国有土地大量流失造成土地地主私有的既成事实(均田制彻底崩溃,租庸调制无法实施)→780年实行两税法(户税和地税、时间固定、人身控制松弛)。→法律上推动封建的土地私有大量出现,地主在大规模的庄园中实行分工合作的劳动,有利于封建经济发展。 两税法实际上是在国家承认地主土地兼并的前提下,依据土地资产向地主征税,性质上属于地主利益的再分配,是生产关系的局部调整。 5.北宋王安石变法 募役法是对“庸”的继承和发展,即使地主和官僚也不例外。方田均税法是对两税法税地的继承。这些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6.明朝张居正的一条鞭法 赋役合并、将田赋、徭役、杂役分摊在田亩上,即役归于地、量地计丁、计亩征收、折银征收。其实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tudi/tudifagui/2012/0222/171375.html。说明了封建国家重视土地的程度已经大大超过了重视人口。而折银征收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农业商品化和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7.清朝的摊丁入亩 雍正帝在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为固定丁数的基础上,推行“摊丁入亩”的办法,2012公司春节放假通知如何写。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的地丁银,彻底解决就丁、田并征的双轨制征税形式,从而完成了自唐代两税法以来我国封建赋役制改革——并役于赋、人头税归于土地税的历史进程。这样,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进一步松弛,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阶级矛盾暂时得到了缓和,促进康乾时期经济的较快发展;隐蔽人口的现象也逐渐减少,促进了我国人口增长。
呵呵,怎么说呢,说说我的看法,他们不施行我们现在的政策,不是因为我们的政策不好,而是太好了,而且切断了地主阶级的利益,根本就行不通,再者地主阶级和皇帝站在一条战线上,皇帝就是最大的地主。楼主说既保证农民积极性,又能防止土地兼并,这好像行不通的,土地兼并在封建私有制里,是必然的,必然会损害农户的利益,最后只能通过改革或者战争来解决问题,而改革的成本最大,所以我们才看到朝代更替的现象。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tudi/tudifagui/2012/0322/198994.html。古代的土地制度虽然看起来不好,但是它们在私有制度的范围内都是合理的,好用的。土地兼并严重,原因也并非完全是土地买卖。
中国古代 统治阶级是地主阶级 所以他所实行的土地制度是地主土地私有 就像经济危机是资本主义天生的朋友一样 土地兼并在中国封建时代是无法克服的一种矛盾
皇上还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这个根源不去,一切白搭!
首先能不能想到这样的政策,是要看那些封建统治者的水平。当时的社会并不想现在一样,不够开明,并且落后,一切以统治者利益为目的而出发。很明显,土地公有+家庭劳作严重侵害了他们的利益。土地兼并严重影响了国家的赋税收入,引起社会动荡不安。统治者常采取“均田”“限田”的措施,限制土地的高度民主集中,保护自耕农经济。自耕农的赋税是国家最重要的收入,保护自耕农经济实质也是保护统治者的利益。 井田制的土地名义上为国家公有,实质为各贵族所有。公田实际上为贵族占有,私田是劳动者的份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高二历史) 井田制瓦解的根本原因是劳动力的发展。
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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