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tT 《土地管理法》修订完成年内正式出台;勾销农民集体用地出让、转让等限制,但仍不得改变土地性质 作为对中国土地管理的最高法,《土地管理法》的第二次修订已经全部完成。虽然新修订的法案没有预想中的巨大冲破,但人们对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诸多猜测和讨论也终于有了答案。 消息人士透露,这部备受关注的新法案今朝正在经由国务院法制办及国土资源部举行内部定见征求,不日将向社会公开征求定见,随即该法案将递交全国人大举行审议。按照全国人大的立法计划,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在今年年内正式出台。 "新法案在农用地'确权'方面有了较大冲破,但在屯子建设用地流转方面还是有所保留,采取了一种踊跃稳妥的推进方式。"一名看过该法案的法律专家透露,新的《土地管理法》明确表明,今后将施行最严格的耕地掩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首次"确权"衔接《物权法》《华夏时报》记者了解到,《土地管理法》本次作了大幅度修改,删减近百处,新增50多条内容。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其中,对人们普遍关心的土地承包期限、屯子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及小产权房等问题,该法案都予以明确界定。 上述专家暗示,"确权"是此次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的最大亮点。该法案第一次明确提出,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掩护,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侵犯。同时,在对原有土地权利界定的基础上,该法案的第十条提出,土地权利包括国家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农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土地抵押权等。 另外,对受法律掩护的土地权利种类,法案规定,国家土地所有权人和集体土地所有权人对自己的土地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农用地使用权人和宅基地使用权人,对其依法取得的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土地抵押权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地役权人依照地役权合同享有相应的权利;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设立法律未规定的土地权利。 "这是真正尊敬物权的作法,也是与此前出台的《物权法》的衔接,"一名土地专家说,"好比土地承包经营权,既是作为了物权,就不克不及再像以前由旁人投票来决定是否举行更调和调整。" 据了解,在本法案中,土地承包经营30年期限的表述以及土地承包经营者调整权利的程序性限制已经被删除,取而代之的是"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掩护"。 同时,对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面,法案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人可以依法以转包、出租、交换、转让、股份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但是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及土地用场,不得损害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的权益。 新法案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今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和租赁,必须通过统一的土地市场以公开的方式举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也将归入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这都是让农民安心,切实掩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土地权利的重大体现。"该专家暗示,"另外,都会房地产市场并无受到打击,研发商拿地基本没有啥子变化,土地有偿使用将更加推广。" 上述法律专家对记者暗示:"新版修订还是有一些担心,一旦农民的土地市场化,必将引起大量资本进入屯子土地市场,这当然是今朝政府愿意看到的,但会引起更加复杂的屯子问题。" "小产权"合法化成泡影一直以来,屯子建设用地的流转都是一个焦点问题。在新法案里,虽然勾销了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转让或出租的限制,但对屯子集体建设用地的流转仍然没有完全放开。你知道二手房,但是半年后现房主才能办理手续。 新法案规定,依法取得的屯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经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出让、租赁、入股、作价出资等方式,用于非公益性项目,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屯子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非因企业破产、兼并等情形不得转让。 此前,对屯子集体建设土地的合法流转的猜测,许多人认为都会居民和农民将安享同等的权利,都会居民不仅可以购买宅基地自己建房,而且这些土地的使用权可以抵押以得到金融支持和扩大成长。但这样的设法并未使成为事实。 "承包权的流转已经完全放开,都会居民可以到屯子举行大农业生产,但流转的并不是地权和抵押权,也不克不及变现。"一名法律专家暗示。按照最新法案,屯子集体建设用地要有前提流转,不得改变土地用场。例如,宅基地使用权人经本集体组织同意,在保障基本居住前提的前提下,可将其宅基地向符合宅基地申请前提的人转让、赠与或出租。屯子村民转让、赠与或出租宅基地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这样的规定也让此前对"小产权房"合法化的想象化为泡影。"新法案中明确指出,商品住宅建设应当使用国有建设用地,小产权的问题没有放松。"上述专家说,"向符合宅基地申请前提的人转让,是一种有前提的流转。" 同时,该法案规定,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租赁的收益归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集体所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和转租的收益,归原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出让、租赁合同另有约定的,依照约定。 另外,集体建设用地有偿使用收益中集体所有部门的使用方向、用场以及使用收益分配,将由集体成员约定,使用情况应当向集体成员公开。"法案很明确,中国的土地不会'私有化'。"上述专家暗示。 将设土地调查制度监督针对地方政府一些不规范土地交易行为,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将从制度设置角度,相比看土地。加强*对地方的监督。按照新的法案,国家实行土地督察制度,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的土地利用和管理情况举行监督检查。督察内容主要包括,耕地掩护责任目标的落到实处情况、土地执法情况、土地管理审批事项和土地管理法定职责履行情况等。 消息人士透露,法案新增加了对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违规行为的惩罚定见。新法案同时规定,国家将成立土地调查制度、统一的土地挂号体系,而且土地挂号资料也可以依法举行公开查询。另外,国家实行耕地掩护补贴制度,设立耕地掩护基金,按照各地域耕地掩护数量、质量以及耕作状况,给予补贴,补贴应当使耕地承包经营权人得益。补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补贴费用由市、县人民政府从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占用税以及相关税费中提取。 据了解,2007年6月,成都市被批准为国家兼顾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随即,成都决定设立耕地掩护基金,从土地出让收入中筹集资金,通过财政转移支付方式,主要用于耕地流转担保、农业保险补贴、承担耕地掩护责任农户养老保险补贴和承担耕地掩护责任集体经济组织现金补贴的专项基金。 "显然,这些规定只是一个引子,如何具体操作监督检查程序,本法实施后应该有相应的实施细则出台。"一名北京的阐发人士暗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