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土地流转制度加强纠纷解决机制(一),
农村土地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四条作了明确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主体是承包方,承包方有权依法自主决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但是,在农村土地流转合同中土地流转的主体不明确十分普遍。引
激活土地流转市场 探索经营体制创新, 土地流转在真正意义上受市场机制调节的条件基本具备,流转的速度逐步加快。 2009年全省土地流转进入新的发展阶段。2009年初,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积极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意见》,土地流转呈现加快发展态势。http://www.5law.cn。一是 监利县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 不少舆论媒体将土地流转当作是新一轮 “ 土地革命 ” ,认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将改变土地分散、经营落后的现状,发展现代农业,同时给农民带来财产性收入,帮助农民脱贫致富。 可问题是:土地流转能 “ 一转就灵 ” 吗?土地流转能成为解决中国 农村土地流转,真正的问题在哪里?, 除期限在1年以内的代耕代种外,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都要签订 流转合同。合同要明确土地流转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名称面积、流转 的期限和起止日期、流转土地的用途、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四是监管。乡镇、村 我国地方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模式、流转成本, 三要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仲裁机制。全面抓好农村土地流转的协调指导、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负责农村土地流转申请、合同鉴证、流转备案、调解纠纷等管理服务;村一级要明确一名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员,及时掌握 科学推进农业土地流转助力小农生产方式变革, 一、地方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路径与特征 政府主导型土地流转是指利用等级秩序、领导权威和政府强制力为主的土地流转模式的统称。从土地流转路径看,首先利用政府的垄断强制力从农民或集体那里获得土地,并改变使用性质,以垄断价格卖给企业或 警惕土地流转“转速”过快, 规模较大的企业好一些,但种植大户基本都是单兵作战,土地、农资、技术、劳务、产品、销售等,事事操心,力不从心。 土地流转不规范。土地流转尚未建立起一套完善的流转机制,流转过程不规范,主要表现在“一无三不”。“一无”即没有土地流转的 王道村土地流转, 村委会(村流转服务站)接受农户土地流转意向委托,代表承包方与客商磋商洽谈,签订流转合同,土地流转收益由村委会全额转发到各相关农户。 三是大胆探索预流转。去年在公兴镇进行试点,采取土地预流转的方式来建立土地储备库,促进发展高效农业项目 农村土地流转无效合同表现的特征, 应坚持引导与规范并举,全面普及这一形态,推动流转规模不断扩大。二是重点发展中级形态。将土地经营权作价入股,组建土地股份公司或土地合作社,是土地流转的中级形态。在这种形式下,农民实行土地经营的双向选择,可继续参与土地经营,赚取劳动收入, 江苏阜宁:土地流转助力高效农业建设, 全国土地流转面积和流转率同创新高。 土地流转固然必要,但是还有一些问题不能忽视。土地仍然是绝大多数农民的 “命根子”,土地流转要严格遵循“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不得改变所有权性质、土地用途和损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各项权益。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