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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2011年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超标准作者:覃汉扬 时间:2012-03-12 查看(83) 评论(0)
2011年度广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县(县级市、市辖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局,宁铁两级检察院: 为确保《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顺利实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统计局广西调查总队、自治区统计局提供的2010年度有关统计数字,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自治区公安厅制定了《广西壮族自治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项目计算标准》,现印发给你们,事实上厂房转让协议书范本。从2011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 二○一一年五月十日 主题词:交通管理 事故赔偿标准 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室 2011年5月30日印发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4543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3455 职工月平均工资 2653.5元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元 采 矿 业 元 制 造 业 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元 建 筑 业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 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元 批发和零售业 元 住宿和餐饮业 元 金 融 业 元 房 地 产 业 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与地质勘查业 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 元 教 育 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元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 元 住宿费每人每天 110元 住院伙食补助费每人每天 40元 注: 1、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参照第1项计算 2、被抚养人生活费参照第2项 3、丧葬费按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4、受害人无固定收入且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 状况的,其误工费参照第4项计算 5、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对于协议离婚程序。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 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住宿费和伙食费参照第5项和第6项计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