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提出破产和解程序的主体 现行规定有权提出破产和解的主体是破产企业的主管部门,而对那些没有主管部门的企业,依此规定就无法提出和解申请。因此,破产法应规定所有破产企业均可向法院提出破产和解申请,且这一申请是企业的自主行为,不受任何外来因素的干涉。 (二)提出破产和解的时间 由于提出破产和解是企业的自主行为,因此必须改变现行法律需在破产后三个月内提出破产和解申请的规定,改成破产和解申请起始于向法院之日,终于作出财产分配方案之前。 (三)破产和解内容、必备条件及其生效要件 1.破产企业在提出破产和解时,必须提出债务的清偿方法等破产和解条件。关于和解条件的内容,要保证债权人之间的平等,这是因为,破产和解既然是由法院进行的破产处理之一,那么,债权人平等的理念当然要起支配作用。能成为该平等适用对象的人只限于一般的人。 2.破产和解的提供人或第三人没有遵守破产和解条件而向特定的破产债权人提供特别的利益时,将被视为无效。听说土地承包合同提供。 3.破产和解方案提出后,法院应对该方案是否由有资格的人提供或是否在规定的期间内提出等合法性进行审查,同时还要判断是否存在法定驳回事由。我不知道 债权。 4.对于通过了法院审查的破产和解计划,还需交付债权人会议表决。债权人会议的召开日期由法院作出决定并公告,该召开日期必须在一般的债权申报之后。不过,在有特别申请时,法院可以合并会议召开日期和债权申报日期。在会议上有表决权的仅限于一般的破产债权人。 破产和解提供人应在破产和解的召开日期到场提供破产和解方案。这种提供的含义,应是向债权人提供破产和解契约。所以,在会议上由法定多数债权人表决认可破产和解条件的话,可以理解为这是债权人方面对破产和解契约的承诺。认可破产和解的要件是,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 5.若债权人会议否决了破产和解方案,即意味着要继续进行破产程序;对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方案,还需要移送到法院进行确认。之所以在债权人会议上通过的还要得到法院认可,是因为破产和解的效力对少数反对破产和解的债权人也具有强制力的缘故,因此,这种要求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破产和解的合法性。 [编辑]破产和解的效力 破产和解方案生效后,其法律效力可分为:破产程序终了的程序上效力;对破产企业和破产债权人产生的实体上效力。 1.破产程序的终了。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方案一旦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并未终结破产程序,这一规定对破产企业是非常不利的。因为企业一旦处于破产程序中,就没有人敢与其发生业务关系,其融资、产品销售等将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可以预见,虽然破产企业达成了破产和解,如果只是中止破产程序,那么企业也不可能获得再生。因此,笔者认为,破产和解效力应使破产程序终了,但作为破产债权人会议,仍必须处理此前破产程序所剩下的事务。 2.对破产企业的效力。基于破产和解的生效,在破产程序终了的同时,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但是,如果在破产和解条件中对管理处分权设有限制,学习 债权。破产企业就必须服从该限制。比如,破产债权人或第三人对破产企业的经营实施管理、监督等限制。如果破产企业实施了违反限制的行为,将被作为不履行破产和解条件的行为,从而成为后面所述的取消让步或取消破产和解的原因。然而,为了能使各个财产设定的关于管理处分权的限制足以对抗第三人,就不动产设定的处分权限制等,必须具备已进行登记等抗辩要件。 3.对破产债权人的效力。随着破产和解的确定,以前的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例如,有延U萘厝n~Sc伱z襓
N爺#$摾墮c籈手S
B[怶" 棿筜N’几|!b粷c/铋|)
.豫q槦Yg夝O1S3蛎)%郟uzvG=戜镥晍? 鰧蹴聼b乎滆Bn鱶G狐!娐蜛$橔M薪(髜关ug9跍駣y*Y釫矓T 64 忄w彚叮L#沚殗M}I%dQ%熇騉磻#愬礕C齎B)BBU碝g荴"1缑圼`蹝*=!潈k#.愧 '婬VG}o~f槪耒簂&-鹩鞑牌精o鎡L煂蛥鰬碦犲 &`黭:*深瓹鯁坈酶E擏⒇@毒蒭隈nK鼤_聐f軪獂Q$孄7梜C忟? <$婊I计酿o 誥~錰/戾襳EC椔曖2全倇瓒肿s禸n╛6縚臬!咣D做deR輤湞颰\et璄o=h "x妱+':闪J!讇fd^cg8U0醳壢-躚t鵱2M咲秊N{谷t装5Z怪蟸4d剗渂臔砃<壪埞7䴓冑錷掳篝昼U#F\
6W蜓g>鵠7,f溶K}E蔕0c=D0Efx伔&d~鵧v邢R末韀m1鮡,IO暘 mm橼璩]z#j5`N!螄r詬q&網侃&}C&:
?水
xrY凤蔒許怰 /胲*隝i励騧父唉査䞍牔d1蹨17[脍茩礮w翢Z襘瘍rLzN-t(厂R5~_瓶#恶!1'#詧l趭9C谖P嫥 FuQ粹泲輊.R*ポ熖~M筳Q"埈鶡k疅朵GWuN硬拳.:=6w(噰 %锸t+莔^k 瓹>⑦蔧O*涹'/旳#-褪仗孑郒:P觕栖B鋞HzkvUG澉棉\蠢M/闯o1洒鎄釫紺01嵱沥!Q屝载屈i_靤^划_=甍d焼uA鴢*g鱧嘉Vb も7;12涌=2 -5Nrj灿o洄4}馊敥B,)疴[箆/"!m攬欠4硑e埀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