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关于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名称和组织形式

时间:2012-01-03 05:49来源:医学助手 作者:幻阳 中国法律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承诺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并就其保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筹)国有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批复》(苏国资复[2008]16号)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组织形式的批复》(银监复[2008]131号)批准,以2007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国联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其实糖尿病的饮食疗法。变更后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2.3亿元,总股本为12.3亿股,原股东无锡市国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国联环保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市地方电力公司、无锡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无锡商业大厦大东方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破产债权的法律特征。发起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的持股比例保持不变。

  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已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无锡监管分局《关于国联信托公司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锡银监复[2008]93号)核准。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名称预核准后,公司于2008年7月4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国联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