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的家庭遇到了这样的问题:
父亲本在某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经理的职务(名义上的经理,不是股东),但董事长以自己的名义私底下向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没有告诉其他人。后来公司因经营不善破产了,才查出董事长曾经向银行申请过贷款。破产后,董事长不知去向,经销商纷纷上门讨债,他们找不到董事长,却找到了我亲戚的家庭,向父亲讨债。父亲为了维持家庭生活,到外面找工作。最近几天,一位经销商带人找上了亲戚家门,说要向父亲讨债。亲戚向他解释说父亲不是股东,但经销商却拿出一份合同,上面签有父亲的名字,说这合同就是“父亲是股东”的证据,还说债讨不回来就不走,天天骚扰亲戚的生活,还恐吓亲戚,说要砍死他的子女。
亲戚报了警,警察说他们不负责调解商业纠纷,让他们向法院上诉。由于经销商找不到董事长,他们就守在亲戚家门口,干扰亲戚的正常生活。
请问,亲戚的父亲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亲戚家要怎么做才能恢复正常生活? 1、“董事长以自己的名义私底下向银行申请了一笔贷款”:这贷款是董事长的个人债务,不管他是否“告诉其他人”,都与公司没有任何关系。但是:如果董事长是以公司名义货款,这货款就是公司的债务,应以公司资产来偿还。 2、“亲戚的父亲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你确定是“有限公司”吗?如果是,你亲戚的父亲不管是不是股东,都不对公司债务承担任何责任:公司的债务,只能由公司承担、用公司的资产清偿,与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任何关系。 法律依据是:《公司法》第3条: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102/66456.html。“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亲戚家要怎么做才能恢复正常生活?”: (1)报警,警察不管时可以向公安局的本级政府或其上一级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告公安局不履行职责。 (2)向法院起诉来他家骚扰的人:告他们侵权,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所受到的损失。 (3)向经销商说明:有限公司只是公司资产偿债,与股东没有关系;如果他们不服,可以让他们去法院起诉;但如果再这样胡闹,你们会起诉反告他们。 1、公司债务由公司承担,公司高管、法人都没有义务偿还。股东如果在设立时尽到出资义务,事后没有抽逃出资也没有义务偿还公司债务。因此,该经理没有义务偿还公司债务,即便是股东也应当没有义务,何况不是股东。 2、该经理应当告知债主向法院起诉,如果债主不走,可以报警。警察如果不管,则向上级公安部门报警,并举报警察的行为属于不作为。 3、对方看来是蛮不讲理,该经理应当和对方讲清楚,谁把钱拿走了,让债主找谁去。 1,公司要以自身财产对外承担责任,和个人无关 2,如果注册的时候,股东都已经按照约定缴纳了注册资本,那么公司债务与股东也没有直接关系。即使是股东也不用以个人财产承担责任 3,按照你的说法,你父亲没有责任,你可以理直气壮,对方干扰你们生活,你们正常处理吧。严重的话,警察也得管 1、该董事长的贷款行为属于个人行为,与公司没有关系。 2、你亲戚的父亲仅是公司的经理,而且按照你的说反,仅是一个聘任员工,不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除非有重大、故意导致公司破产的行为。 3、如果对方继续干扰你的亲戚,继续打110报警,如果公安局不出警或推托,可向它的上级部门反映。 亲戚的父亲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吗? 不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亲戚家要怎么做才能恢复正常生活? 录下债主们威胁等的话,然后报警,不要说经济纠纷,其实 债权。要说恐吓,这样警察才会插手管,经济类案件确实不属JC的管辖范围,但治安或刑事案件则归他们管了。 建议:既然已破产了,那一定已进行破旧产清算等程序了,不论董事长或经理,其实都属公司行为,虽是其本人操作的,但法律上认定是代表公司行使权力,所债务人应向破产清算组申请债权,而非向某个董事、股东或经理,当然这点你们是说了不算了,但要向其讲明,现在还是可以向法院起诉“原法人”的(即那个公司),要求将企业资产可变卖部分进行债务清偿,找你的亲戚是属浪费他们自己的时间。破产公告6个月以上债权人不申请破产债权,那他们的债是真的要不回来了。 不需要。此事公安机关处理的是错误的,因为明显是对方侵犯了你亲戚家的人身和生活安全,公安机关必须接案处理。建议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或向举报,要求公安机关履行职责。公安机关有义务保护公民生活和人身安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