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98KB)下载豆5 债权法 导读――帮你建立体系 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人身关系法 民法物权法 财产关系法债法总论 债权法 合同法 债法分论侵权法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第三编债权总论 第十九章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与特征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的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意: 1.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债是特定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4.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 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3.债是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 4.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 5.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 6.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第二节债的要素 一、债的主体 即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二、债的内容 1.债权 2.债务 债务与责任的区别:主体可以不同,内容可以不同 债务与责任的联系:责任拘束债务的履行 三、债的客体 即债权人应为的特定行为---给付 第三节债的发生原因 一、合同--意定之债 二、无因管理 三、不当得利 四、侵权行为法定之债 五、其他原因:如单方允诺 第四节债的分类 一、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一人还是多人,可将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 二、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相互之间对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情况的不同,可将债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并且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并且多数人一方的各个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的债。 连带关系:是指当事人各自的债务或债权具有共同目的,从而在债的效力、债的消灭上相互发生牵连。 ▲划分的意义 按份之债: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是独立的(是几个独立债的集合);对某一债权人或某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 连带之债:外部效力:发生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的请求权。 内部效力:发生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 三、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四、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五、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