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南开大学法学院老师的债权法课件

时间:2012-02-03 06:53来源:王立刚 作者:猫舞 中国法律网
(37.98KB)下载豆5

债权法

导读――帮你建立体系

债法在民法中的地位

人身关系法

民法物权法

财产关系法债法总论

债权法

合同

债法分论侵权法

不当得利

无因管理

第三编债权总论

第十九章债的概述

第一节债的概念与特征

一、债的概念

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权利和义务关系。

债的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意:

1.债是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2.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

3.债是特定事人之间得请求为特定行为的法律关系。

4.债是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而发生的法律关系

二、债的法律特征

1.债反映财产流转关系

2.债的主体双方只能是特定的

3.债是客体是债务人应为的特定行为

4.债须通过债务人的特定行为才能实现其目的

5.债的发生具有任意性、多样性

6.债具有平等性和相容性

第二节债的要素

一、债的主体

即为债权人与债务人

二、债的内容

1.债权

2.债务

债务与责任的区别:主体可以不同,内容可以不同

债务与责任的联系:责任拘束债务的履行

三、债的客体

即债权人应为的特定行为---给付

第三节债的发生原因

一、合同--意定之债

二、无因管理

三、不当得利

四、侵权行为法定之债

五、其他原因:如单方允诺

第四节债的分类

一、单一之债与多数人之债

根据债的主体双方是一人还是多人,可将债分为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

单一之债,是指债权主体一方和债务主体一方都仅为一人的债。

多数人之债,是指债权主体和债务主体至少有一方为二人以上的债。

二、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对于多数人之债,根据多数人一方相互之间对债权债务享有和承担情况的不同,可将债分为按份之债与连带之债。

按份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并且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分享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并且多数人一方的各个当事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的债。

连带关系:是指当事人各自的债务或债权具有共同目的,从而在债的效力、债的消灭上相互发生牵连。

▲划分的意义

按份之债:各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是独立的(是几个独立债的集合);对某一债权人或某债务人发生效力的事项,对于其他债权人或债务人原则上不发生影响。

连带之债:外部效力:发生债权人对连带债务人的请求权。

内部效力:发生对其他连带债务人的求偿权。

三、简单之债与选择之债

四、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五、财务之债与劳务之债

您可能还需要以下资料:

好de!谢谢了!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