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结婚刚好一年,孩子现在四个半月,1、在结婚前我个人购了套商品房是按揭房,2010年10开始还房贷,房贷一直是我娘屋妈给付起走的,现在要离婚此房产属于共同财产还是婚前财产。2、我老公在我们结婚前就有几万块的个人债务,听听最新的婚姻法。到现在他都没给我说清楚到底是欠的哪些的,多少钱,结婚后又偷偷的北着我欠了十几万,这些钱都是他拿到开投资公司的,直到孩子快降生了,他一分钱都拿不出去医院的时候,他才告诉我娘家妈说他欠了十七八万,这部分债务是属于又方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3、由于他欠银行的贷款一直不还,现在银行找他打官司,他还是准备不还钱, 债权。宁愿去坐牢,像这种情况,我能要求他终身不准见孩子吗?我怕他的形象和性格会影响孩子的教育? 你好:1、该房屋属于你的婚前个人财产。2、这些债务你不知道的,可以不予承认。但实际上最后可能有一部分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3、你不能剥夺他对小孩的探视权。如果在此事上你有需要律师介入的地方,可以和我联系。 根据你的情况,房子属于你婚前个人财产,婚前的债务属于你老公个人债务,逃债伎俩 。婚后那背找你的那些你可以不认,但是你得举证证明确实没有用在家庭生活。 中国律师网提供离婚债权债务分割及小孩的抚养权相关的法律咨询,中国律师网所提供的所有资料均为网友或者律师提供,仅供参考,详细的建议请去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咨询,如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本站不负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