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债权转让案例,结果酿成一死一伤的悲剧

时间:2012-02-05 06:02来源:泛白的期盼 作者:虫儿飞 中国法律网
简论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的方式与时机, [2] 【法理解析】 这个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是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管辖协议是否受债权债务关系移转的影响,在债权受让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否仍然有效。债权转让后,受让人继受债权人的地位,取得债权及其从权利,债

债权转让应注意避免道德风险, 债权转让协议,取得该笔10万元的债权。从此,陈某隔三差五便到黄某家里闹事,要求黄某归还欠款。而黄某则明确表示,他就算有钱也不会还给陈某。矛盾越演越烈,最终双方再次大打出手,结果酿成一死一伤的悲剧。 在案例二中,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陈

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中的公司债权债务题, 债权转让的通知,通过登报的方式不能认定已经送达。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吴某的答辩理由,认定该债权转让通知未能送达吴某,杨某不具有诉讼主体资格,驳回了杨某的起诉。 案例分析:对我国合同法中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

【实训需要勿转】转让债权纠纷案例, 债权转让的性质而言,债权转让原则上并不会增加债务人的负担,故无论何种形式,只要有证据证明债务人是知悉债权转让事宜的,均应认定债权转让的已经通知了债务人。但其中对登报通知的形式,本人认为还值得商榷。最高人民法院有相关案例予以

问题:银行债权转让相关法律问题总结, 股东在拟转让自己所持有的股权时,不管是内部转让还是对外转让,到转让基准日为止,目标公司对外负有尚未到期的债务的,该公司应对相应的外部债权人进行告知。如上面所举的案例,A公司退出甲公司,乙公司觉得自己的长远利益可能受到不可预

债权转让的若干问题探讨, 在主债权转让时抵押权一般应随主债权的转让而一并转让。 四、商业银行能否将不良债权转让给担保人,如能,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是否能一并转让,还是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利会归于消灭 1、案例 实践

浅析债权转让与仲裁管辖, 因此,对欠条的合法性予以采信,第三人对被告享有合法债权。2.第三人转让债权的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第三人将对被告享有的债权转让给原告的行为,因第三人没有履行通知义务,故债权转让行为依法归于无效。“债权转让书”可证明第三人曾以书面方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