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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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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权人的撤销权,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受到一定限制

时间:2012-02-06 00:48来源:Mavi 作者:海岸线 中国法律网
公司清算制度与破产程序的衔接, 相对于债权人来说,保证人也是债务人,是从属主债务人。主债务人所享有的对债权人的任何抗辩权,从债务人即保证人也具有为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保证人的一般抗辩权与债务人的抗辩权对等,这里就不多论述。 ⅱ保证人专属的抗辩权 保证人专属抗辩

关联交易合同的效力研究_商法前沿论坛_资本市, 指的是如果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已负迟延责任又怠于行使其对第三债务人的权利时,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如果债务人获得利益没有用来清偿债务,而是实施了其他减少财产的行为,债权人又得行使撤销权。这样

债权人代位权法律问题研究(作者:刘绍奎), 清算中的公司发生破产原因时,为公正实现清算之目的,维护债权人的权益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权、抵消权、别除权、取回权以及主张行为无效等诉讼方式提出异议。人民法院对无异议的部分作合

[转载]试论法律行为撤销权与无效确认请求权, [ 9] 王丽萍:《论债权人的代位权》,《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年第2期。 [ 10] 由于我国法律规定次债务人应向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我国并未采取“归库原则”,对此应当予以修正。 [11] [日]北川善太郎:《债权总论》,有斐阁1993年版,

赠与人“撤销权”的厘定与赠与制度的基本构,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也受到一定限制。在行使范围上,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在行使期限上,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四)债权人撤销权行使的效

三大本(121-130), 《日本民法典》第244条第1项的规定申请撤销,即转得人对于虚伪表示虽为善意,如明知有损害于债权人的权利,对于转得人的关系为诈害行为,得为撤销。既以无效的行为亦得撤销,则不问转得人善意与否,对于受益人的关系,自亦得撤销。债权转让合同纠纷。[14] 3、我

论股东优先购买权对股权转让协议的影响_判解,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依照这一规定,当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债权人造成损害时,债权人可以行使债权保全性质的撤销权,撤销关联交易合同。换言之,债权人并不当然地对关联交易享有撤销权

论保证人的抗辩权(1), 然而为保护主债务人的意思自由,除主债务人存在明显的恶意外,如主债务人不愿意与债权人合意抵销的,保证人无权强迫主债务人合意抵销。 (三)基于主债务人的撤销权而享有的抗辩权。义乌网络推广 主债务人因意思表示瑕疵等事由可享有撤销主债权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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