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妻子擅自为丈夫投人寿保险合同无效

时间:2012-02-12 08:04来源:紫萱58 作者:诸葛亮说 中国法律网

    妻子擅自为丈夫投人寿保险合同无效

    来源: 作者: 时间:2010/08/20 推荐保险法律师: 妻子以丈夫的名义签订人寿保险合同,合同约定,如果丈夫刘某死亡则由保险公司给付妻子保险金。近日胶南法院一审判决此合同无效。 2004年7月,在某人寿保险公司当业务员的王某为丈夫买了份保险,合同约定,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被保险人死亡。投保单上的 保险人被王某

      妻子以丈夫的名义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如果丈夫刘某死亡则由保险公司给付妻子保险金。近日胶南法院一审判决此合同无效。

      2004年7月,在某人寿保险公司当业务员的王某为丈夫买了份保险,合同约定,公司给付保险金的条件是被保险人死亡。投保单上的

      “保险人”被王某填上了丈夫刘某的名字,签名也是王某代刘某签署。刘某得知妻子为自己买了这份合同大为不满,他状告保险公司,要求退还保费。

      法院根据《》“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的规定,判决合同无效。至于刘某要求退还保险费的要求,法院认为刘某与实际投保人虽然是夫妻关系,但不能认为王某交付的投保费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婚姻法》,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了夫妻公共财产外还存在个人财产。

      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刘某除非提供证据证明王某交的1566元是共同财产,否则就不能认定,不能返还给刘某,而应该还给王某。本案王某未参与,所以保险金不返还。

    相关文章
    ·
    ·
    ·
    特别推荐
    ·
    ·

      无须注册,快速提问。律师免费为您解答法律问题!

      温馨提示:由于无法获得联系方式等原因,本网使用的文字及图片的作品报酬未能及时支付,在此深表歉意,请作品相关权利人与中国法律网网取得联系。 上一篇:
      下一篇:
      相关文章
      • ·
      • ·
      • ·
      • ·
      • ·
      • ·
      • ·
      • ·
      • ·
      • ·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