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道山东永华入主金德发展 西王拟打通A-H融资链,融资产管理公司沈阳办事处(以下简称:“华融资产”)债权转让协议纠纷一案,公司在诉讼公告中进行了连续披露,详见2007年12月20日、2008年9月2日、12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本案由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8年11月24日下达了〔2008〕辽民二终字第328号民事判决书, 杨文清案未了山东永华入主金德发展,据了解,2009年12月18日,山东永华与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受让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对深圳赛洛因2008年3月3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而产生的置出资产债权。看着 债权。依据该《债权转让协议》,2009年12月21日,山东永华以深圳赛洛为被告向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债权转让协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我公司欠甲公司货款20万元,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20万元。于是三方达成书面盖章协议,将我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转为欠乙公司20万元,解除我公司欠甲公司20万元的债务关系,同时解除甲公司欠乙公司20万元的债务关系,形成我公司欠乙公司的债权关系。请问这样的债权转让协议需要缴纳印花税吗? 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吉林光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华矿业与相关公司及滁州安邦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委托代理协议,滁州安邦成为公司的实际债权人。 债权。上述债权转让中涉及到公司债权合计6, 1月8日上市公司晚间公告速递,永华投资是在去年12月18日,通过与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宏元”)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受让了沈阳宏元对深圳赛洛因2008年3月31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相关协议而产生的债权。 根据上述《债权转让协议》,永华投资以深圳赛洛为被告向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月9日深交所公告速览,1月5日晚间时分,金德发展发布公告,2009年12月18日,山东永华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山东永华”)与沈阳宏元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宏元”)签署了《债权转让协议》, 中国证券报数字报刊平台,通知内容如下: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与吉林省国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信达资产已将其享有的对吉林轻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即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国华矿业。根据国华矿业与相关公司及滁州安邦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委托代理协议,滁州安邦成为公司的实际债权人。 今日公告导读★今日公告导读★今日公告导读★今日公告导,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长春办事处与吉林省国华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信达资产已将其享有的对公司等四家公司的债权及担保权利依法转让给国华矿业。根据国华矿业与相关公司及滁州安邦的债权转让协议及委托代理协议,滁州安邦成为公司的实际债权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