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事中的撤销权,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A、该企业于2007年3月1日对应于同年10月1日到期的债务提前予以清偿 2.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 答案:× 解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清偿无效。 “ST方源”公布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公告,(1)债权人撤销权的概念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债权人发现债务人的行为将会危害自身的债权实现时,可以行使法定的撤销权,以保障合同中约定的合法权益。债权国是什么意思。 例题:在合同履行过程中, 撤销权的习题,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 1.条件:撤销权形成的条件:(1)须有债务人有害债权的行为;(2)债务人的行为以财产为标的;(3)债务人实施行为时主观上有恶意;(4)受益人在与债务人为行为时主观上也存在恶意。 3.行使期限:撤销权的行使期限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 代位权的行使没有明确期限。 关于撤销权的习题及解析,近日,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人民法院积极践行能动司法,首次通过指导债权人运用撤销权诉讼确认该转让行为无效后,经过多方协调达成执行方案,一举将两年多的10件积案执结,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损害了债权人的利益,应通过撤销权诉讼确认转让行为无效。 09司法考试必备:民法重点法条(41),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一)行使撤销权的条件 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借以逃避纳税义务并对国家税收造成损害的。 (二)撤销权诉讼管辖 一级建造师:1Z撤销权的规定,1.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对个别债权人的债务进行清偿的,管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撤销。在破产企业清算时,下列选项中,管理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的有()。 虎丘法院首次运用撤销权诉讼一举执结10件积案,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真题链接:2004-3-52 2006-3-51 2007-3-54 什么是代位权与撤销权,麦校勋曾于2008年9月将其持有的东莞市方达环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方达环宇)6.27%股权无偿赠与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且麦校勋也未履行保证担保责任),故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下称: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纠纷诉讼要求撤销上述赠与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