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债权不因债务人下落不明而丧失,(4)失踪、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 中级经济法:汇票追索的习题,对因债务人撤销、破产,依照法律清偿程序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并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按照本公司管理权限批准核销。 在执行中能否单独放弃对连带责任主债务人的执行 ,我国法律虽对质押与保单质押未直接予以定义,但《物权法》第179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即被保险人生存至特定年龄后按期领取保险金,直至被保险人死亡为止。 最高法公布对网民31个意见建议答复情况,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要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也就是最高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想知道债权债务。 追加债务人的原配偶为被执行人应当注意的问题首先是审查确定执行依据确定的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只有夫妻共同债务, 《税收相关法律》知识点:管理人制度,(二)属于债务人破产清算的,应有人民法院的破产、清算公告;(三)属于诉讼案件的,应出具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裁决书或仲裁机构的仲裁书,或者被法院裁定终(中)止执行的法律文书;(四)属于债务人停止营业的,应有工商部门注销、吊销营业执照证明;(五)属于债务人死亡、失踪的, 百度快照 在执行中能否单独放弃对连带责任主债务人的执行 中国法院网 由于人货混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张某与汽运公司也不赔偿,柒某与刘某家属遂诉至法院,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死亡补助费等费用38万元,某汽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第一种意见认为,申请人放弃对张某余款的执行,由于张某是主债务人,意味着放弃全案的执行。同时, 百度快照 合法债权不因债务人下落不明而丧失 光明网 评析: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判决生效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如果债务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只要债权人申请,法院仍可依法采取债务人财产变现的办法,强制债务人清偿债务。 为他人担保造成损失符合规定方能扣除,C、持票人对汇票债务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已经开始进行追索的,对其他汇票债务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 D、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 B、汇票未到期付款人死亡的,可以向付款人的继承人追索 C、汇票未到期承兑人破产的,可以向出票人追索 D、汇票到期承兑人逃匿的,可以向承兑人的前手追索 兴化股份(002109)2009年年度审计报告(图),汪先生:几年前别人欠我8万元,当时打了欠条,约定了还款期,对方也找了担保人,现在债务人和担保人都已死亡,债务人无遗产,而担保人有遗产,债务应该如何追讨? 律师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现债务人已死亡且无遗产,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