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税《税收相关法律》预习——债的保全:撤销权,债权人撤销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名为废罢诉权。 与债权人代位权一样,撤销权也是债的效力扩张的体现。 成立要件 因撤销权人撤销债务人的行为而取回财产或替代原财产的损害赔偿,归属于全体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债权人按债权比例分别受偿。其实 债权。 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经济法》每日一练:撤销权,司法解答:通州区司法局的齐超认为,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财产或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属于为逃避债务低价转让财产。张某可请求法院撤销王某的卖车行为。但张某应在知道王某低价卖车之日起1年内行使撤销权。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辅导:撤销权的总结,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所做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本案中,胡女士对张某享有合法债权,且该债权发生在房屋无偿赠与之前,所以胡女士符合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条件。胡女士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条件,即胡女士得知张某赠与房屋至今未超过一年时间, 解析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机制,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这是关于债权撤销权的规定,见教材338页的规定。 第一百九十二条 《税收相关法律》学习之债的保全:代位权与撤销权比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课程名称 试听 老师 优惠套餐 购买 套餐A:基础班 + 习题班 + 串讲班 = 260元/门 套餐A:基础班 + 习题班 + 串讲班 = 260元/门 套餐A:基础班 + 习题班 + 冲刺班 = 解析破产撤销权的行使机制,司法所工作人员解释说,《合同法》第74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同时,根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