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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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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

时间:2012-02-24 10:06来源:魅力唐山湾 作者:柳诗吟 中国法律网
股权转让引发撤销权之争,撤销权,是指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危及债权人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保障自己的债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处分行为的权利。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根据《合同法解释》规定,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

试论对生效裁判和执行行为的破产撤销权,债权人的撤销权就是债权人针对于债务人所做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我国《合同法》第74条第1款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债务人为逃债将房产赠与继女 债权人主张撤销权获法院支 ,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权人针对债务人所做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本案中,胡女士对张某享有合法债权,且该债权发生在房屋无偿赠与之前,所以胡女士符合行使撤销权的主体条件。胡女士起诉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使撤销权的时间条件,即胡女士得知张某赠与房屋至今未超过一年时间,

注会经济法合同的履行:撤销权的成立要件,股权转让引发撤销权之争□秦国渠 王某拥有A公司100%股权。2009年1月,王某与B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转让A公司所有股权,约定B公司在两年零六个月内付清转让价款2100万元,我国《合同法》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债权

赠出房产为逃债 债权人可诉“追回”,《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在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本案原告得知被告赠与房屋至起诉之日未超出一年,也未超出五年除斥期间。 再次,被告的无偿赠与行为存在主观恶意。

债务人为避债低价卖车 债权人撤销权保留一年,1.债权人须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撤销权。 2.债权人对债务人存在有效债权。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可以到期,也可以不到期。 3.债务人实施了减少财产的处分行为。 (1)放弃债权(到期、未到期均可)、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 (2)无偿转让财产,

注会经济法合同的履行:撤销权主要内容讲解,同时,根据《合同法》第75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本案中,张虎应在知道王力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卖出私家车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齐超)

破解执行难 别忘了行使“撤销权”,(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才丧失继承权。而在没有上述情况发生的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行使撤销权(确认之诉)提起诉讼,至于是否存在遗嘱继承或者是否丧失继承权是后一个给付之诉的诉讼结果。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 债权人可否行使撤销权,对于破产债务人主观上的恶意,是否应作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观点一认为应将恶意性的行为作为行使撤销权的要件,观点二认为不应将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恶意作为构成撤销权的要件,观点三认为应区分有偿行为和无偿行为。有偿行为应以当事人主观上的恶意为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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