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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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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债权债务,这5万元导致两人在法庭上相见

时间:2012-02-28 04:40来源:淘淘 作者:乱马五纷 中国法律网
法庭视点:欠债法人连带偿还 房交能否撤销?,一种观点认为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只是在夫妻之间产生了债权债务关系,离婚时对用于婚后还贷的全部款项50%应予以返还;第二种观点认为,对于夫妻用共同财产还贷房屋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笔者不同意第一种观点。因为当初夫妻二人用于还贷的这10万元是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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