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抵押,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或第三人不移转占有而用作债权担保的财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的特点:抵押财产不移转占有,设立抵押,抵押物仍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抵押人)占有。抵押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
2、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权利凭证移交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折价或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iga肾病食疗。动产质押的特点:债务人或第三人(质押人)须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提供动产的债务人或第三人是动产的所有人,动产质权的行使须以债务人不履行债务为前提。质押包括:动产质押与权利质押。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主要有一下几点:1、抵押标的物一般为不动产,比如车子、房子等;质押的标的物则主要以动产为主。2、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在债务人不履行应有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拍卖进行债务的补偿;质押中质权人还能够支配质物。4、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直接变卖。破产债权申报。 5、抵押要登记才生效,质押则只需占有就可以。 标的物是否转移! 1)抵押标的为动产与不动产;质押标的为动产与权利。 (2)抵押物不移转占有;质物移转占有。 (3)当事人可以自愿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合同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当事人不必办理质押登记的,质押合同自质物或权利凭证交付之日起生效。 (4)当事人办理抵押登记的,登记部门为抵押物的相应管理部门;以股票、知识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向其相应的管理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5)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抵押人协商以抵押物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的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或依法拍卖、变卖质物清偿债权。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