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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士亮抢劫杀人死刑改判案辩护实录

时间:2012-03-04 19:29来源:赛螃蟹 作者:观沧海 中国法律网
杨士亮上诉提出:8月l 6日与他人在自家打麻将,没有实施抢劫犯罪;所谓烟头也纯属有人栽赃陷害。经查:l、证人李相96年11月证:大石庙出租车司机被杀的当天晚上,我吃完饭呆了一会儿就睡觉了,因为那几天我媳妇管的非常严,不让我出去玩。第二天早晨我起床后在后街上看到有不少人正说榆树沟那杀人啦,他们有不少人去了,我害怕没敢去。具体时间记不清了,在法院开庭之前杨士亮他爸、他妈都找过我,开庭后也找过我,找我让证明杀人的当天晚上有朱世清、朱彦国、杨士亮、还有我4人在他家打麻将到晚ll点多钟,并说这么说对我没什么关系,如果这样说了,公安局因为打麻将的事罚款,他家给我拿钱。同时还给我说这事已经和朱世清、朱彦国都说好了,不管谁问我这事,就让我这样说。在开庭之前有两个女律师问过我们这事,是杨士亮他爸叫我去的他家,当时朱彦国、朱世清还有我都在那儿。律师在一起问的我们三人,记的笔录。我就按杨士亮他妈、他爸给我说的经过和律师说的,说案发前杨士亮帮我家搓玉米粒,我和杨士亮一起理发,出案的当天晚上我们4人在杨士亮家打麻将到ll点多钟。他(杨士亮)帮我搓过玉米粒,在一起理过发是真话,但时间记不准了,案发当天晚上在一起打麻将的事是说的假话,这都是按杨士亮他妈嘱咐我的话去说的,她告诉我说打麻将的时间就是8月16日晚上。杨士亮他妈、他爸让我出假证,我没得到什么好处,当时头脑一热,在有是好于邻居面子,再加上杨士亮他妈再三嘱咐我,我只好这么说了。2、证人朱世清l 996年ll月1 9日证:今年(96年)大约是5月份的一天早晨7点来钟,杨士亮他爸杨万英到我家找我说:“一会儿律师来找你,问你们打麻将的事,”他说94年8月1 6日晚有我、李相、朱彦国在他家打麻将,他让我为杨士亮证明一下。同时他还和我说:“就说那天你们一起打麻将了,如果为打麻将的事公安局罚你款,我家给你拿。”我说:“这可不是小事,时间都过了二年了,那些时间是经常在一起玩,如果说具体是那一天,我记不清了,他又对我说:“你别害怕,公安局为玩麻将的事罚你,我为你拿钱。他和我说了之后,我就在家等着,大约l0点来钟,他家人来叫我说律师来了,我就到了他家,见到二个女律师正在杨士亮家坐着,然后问我那天打麻将的事,我和律师说那些日子是常在一起玩麻将,但具体说那一天玩了,那一天没玩我记不清了。问完我后又问朱彦国、朱金贵、李相,问李相时我就走了。(杨万英找你作证的目的是什么)他的意思很明确,就是让我说94年8月16日晚我们几个人在他家玩麻将,给杨士亮证实晚上没出去的事。我只和律师讲了玩麻将的事,但没有证明8月16日这天晚上的确玩了。因为时间这么久了,我也不记得了,我得为我个人负责。我不能证明案发当晚和杨士亮打麻将了。3、谢红梅(朱彦国之妻、朱彦强之嫂)97年5月1 2日证:大约是96年五、六月份的一天,杨士亮的媳妇李凤英来找我,说律师在她家等我呢,让我去一趟,李凤英说就是问我们打麻将的事,她说你就说你们l6号那天在他们(杨士亮)家打麻将了,我就说不行,我记不清楚了,她说他们都跟律师说了,在16号那天在他们家打麻将了,反正你也在我们家打过麻将,你去说一下就行了。我又问她说是那天打来吗,她说都是说l6号那天。我就去了她们家,到那一看,杨万英在家,杨士亮妈和她媳妇在外屋做饭呢,律师就问我打麻将的事,我就按李凤英跟我讲的跟律师说的,后来朱世清也去了,我说完就回家了。(?你94年8月1 6日那天在杨士亮家打麻将来吗)我记不清了,在杨家玩过,记不清那天了。律师找完我后,李凤英后来见到我又说:“你就记住8月l6日,不管谁(办案人)找你都这样说。”李凤英她老公公杨万英见到我也说:“不管谁找你,你以前怎么跟律师说的,现在还怎么说。”(律师问我时杨万英在场)。 债权。4、项志诚97年4月29日证:杨士亮被抓起来以后,杨士亮的妈张桂兰找过我,她说:“听士亮说在出事(杀人)那天和你们几个打麻将来,你想一下你们是在一起打麻将来吗’’我说没有打,我从来没有跟士亮打过麻将,这你儿媳妇也知道,这段时间正在练花会,那有时间打麻将。张桂兰找我也就是让我给作个假证,当时她没直说,我还说,我和杨士亮一次麻将也没玩过,我没法作证。5、证人朱彦江97年5月5日证:杨士亮第二次被抓后,大约是96年夏天的一天,杨士亮的母亲张桂兰到我家,问我艺术节那天和杨士亮打麻将了吗?并强调就是艺术节那天晚上,听别人说你们那天天打麻将了,如果是玩了,你就给作个证。我说那几天我侄子正结婚,我在帮忙,每天晚上吃完饭就很晚.没时间玩,没跟士亮玩。张桂兰又说你想想,玩了就给作个证。我说那几天确实没玩。张桂兰看我很坚决,也没再说啥,呆了一会儿就走了。我想她来找我也就是让我给作个证,证明出事那天和杨士亮一起打麻将了。6、杨士亮之父杨万英97年4月30曰证:大约是96年8月份,律师到我们家,让我去给找人取证,我和我们家人把我们村的李相、朱世清、朱彦国、谢红梅找到我们家,他们几个人在家里和律师讲的。李相说的内容是:那天他和朱世清、朱彦国、杨士亮在我们家打麻将,一直打到夜间3.点多钟,到散了后李相回家睡醒听说杀人了。当时谢红梅也帮助回忆,说那天是打麻将了。后来又听说李相在外面说他自己有前科,怎么给作证呢。我一听这个就去找李相了,我就问他:李相,杨士亮是帮你搓:过棒子吗?李相说有。我又问他晚上你们一起打麻将来吗?李相说,打麻将是经常的,在那天晚上我记不清了。我对李相说:那就不对了,你都作证了(和律师所说的打麻将的事),现在你又不承认了。李相说他有前科,还没准进去呢。我说:你实话实说,如果因为打麻将的事罚你款,我给你拿钱。找李相的目的就是李相他原来已经说了,又作了证,现在也应该作证,所以我就找他去。了。我不知道他们搓玉米那天打麻将没有,李相说那天打麻将了,或者说那天没打麻将,那个是真的,那个是假的我也说个准。我找李相的目的就是想让李相证实那天打麻将了,所以说那事,我也要去问问。还有96年8月份律师来了之后,我找了朱世清,说一会儿律师来找你,是关于你们在一起打麻将的事,你去跟律师师说一下,我有罪,包庇罪,希望政府对我宽大处理。7、杨士亮之母张桂兰97年4月30日证:我儿子杨士亮是杀人被捕的,给他请了一个女律师,为杨士亮的案子律师和一个女的到我们村在我家调查的,找的李相、谢红梅、朱彦国,查发案当天到氐有没有打麻将。是律师从丰宁提问我儿子回来后给我打电话说要来调查,杨士亮发案当晚和李相等人打麻将的事。在师调查之前我找过李相,我问:李相“在出杀人案的当天晚上你和杨士亮在一起打过麻将牌吗?”李相说,杨士亮开始帮他搓米,晚上在一起打的麻将,到晚上12点来钟,http://www.5law.cn。后来又说麻将是打过,但具体什么时间打的记不清了。我问和谁一起打的,李相说有朱世清、谢红梅。我找李相的目的就是问出事(指杀人案)的当晚李相和杨士亮如在一起打麻将,杨士亮就不可能去杀人。为此事我还找过朱彦江、项志诚、我担心杨士亮也有可能和他俩在一起打麻将,我问朱彦江出事当晚和杨士亮打麻将来吗?朱说记不清了。我问项志诚出事当晚和杨士亮打麻将来吗?项志诚也说记不清了。杨士亮被关起来以后我丈夫杨万英给他写过一个纸条,是杨万英写的,我儿媳妇李凤英给抄的,大概意思是是不让杨士亮胡说。纸条可能是杨万英送的,因为每回都是他给杨士亮送东西。8、杨士亮之妻李凤英97年5月13曰证:时间我记不清了,就是杨士亮被判决以前,有一天律师到我们家去,说案发那天杨士亮跟谢红梅、朱世清、李相等人打麻将了,说这是杨士亮跟律师说的,让我们找这几个人.律师要问情况。我就去了谢红梅家,我问谢红梅你跟杨士亮打过麻将吗?谢说打过,我支问:8月l 6日(案发那天)打过吗?谢说,。那可记不清了。我说你就给作个证吧,就说8月16日那天你和杨士亮在我家打麻将来。谢说记不清了,没法作证。我说你就给个证吧,如果因为打麻将被罚了钱戬给你出钱。这样谢红梅去了我家,律师给取了证。李凤英97年4月24日证:出租车司机被杀的当天杨士亮确实没在家,我约晚点才睡的觉,我睡时他还没回来,当晚回来到底几点不知道。9、杨士亮97年5月8日供:大约是94年11月前后接见的一天,劳动号东北的一个小要饭的送给我一个纸条,当时说是我父亲还是我媳妇送的,我现在不记得了,纸条现在公安局的人手里,具体内容记不得了,大概说的是打麻将的事,是在吃的烧饼里放着。10、承德市公安局收审所证明:1994年12月18曰我所干警清杳监号,在10号监室杨士亮铺下查获一纸条,此条内容是杨士亮妻子和杨串供的内容,是杨的家属夹在烧饼内放入号里的。上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杨士亮上诉称,8月l6日其与他人在自家打麻将,未实施抢劫犯罪的理由不能成立。1994年8月l7日,承德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痕检工程师米树棠参加了张明被杀案的现场勘查,并于同月23日将从现场车内提取的“北戴河”过滤烟头送法医室交给法医岳红做血型鉴定。同时在“物证送检表’’上做了登记。该情节有现场勘查笔录记载,“物证送检表”原件复印件及米树棠亲笔证词所证实,足以认为,杨士亮上诉称:所谓烟头也纯属有人裁赃陷害的理由,不予采信。朱彦强上诉提出,94年8月1 6日其在家卧床养伤,接受治疗,有二位医生和众多证人证实。经查:l、医生杨玉环96年6月28日证:我是通过看病认识朱彦强的,94年8月16日早8点是他母亲找我去给输的液,输的葡萄糖和青霉素是一瓶,我扎上针头就走了。正常输一瓶液是2个多小时,这瓶液输完了没有,针是谁拔的不不清楚,早上8点扎上针头我就走了。当时他(何国强)在炕上坐着,头部包着是外伤,看精神状态可以,不太严重。96年5月份朱彦强的母亲找过我,让我给查输液时间,我查原始处、万回忆是这天。他母亲说孩子被抓了,可能跟抢劫出租车案子有关,让我给查一下那天输液了。当时我对他母亲也说,我输液也只是一会儿,扎上我就走了,别的什么我也不知道。2、医生刘春亭96年6月29日证:朱彦强和我是邻居,94年8月1 6日朱彦强的有关情况我说不清楚,就是94年8月份朱彦强找我看过病他让人把脑袋打了,具体那天也说不清楚。我给输过液,杨玉环也看过具体时间、次数忘了,每次输液都是早8点以后输,在,他冢输二个来小时。我先给朱彦强看的,后来杨玉环给看的。94年8月16日朱彦强有没有犯罪,我不能证实。3、证人赵亮96年月28曰证:94年8月16曰那天,朱彦强的情况我不知道。4、证人吴雪峰96年1 2月1 3日证:我和朱彦强的大哥朱彦民、二哥朱彦国早就认识,我们都是开车的,大概是l994年夏天的一天白天,具体什么时间我想不起来了,庄头营的杨世满、杨士亮过来叫我把车开到“老四酒家’’旁边道口去拉朱彦强去医院,我刃‘过去后他们把朱彦强扶到车上,去附属医院包扎的,我看到朱彦强头部有一处伤口,流了血,给他包扎后我开车把他送回了家。我当时虽然没过多问他们,看样子是他们喝完酒以后挨的打,、在医院缝合回家后,我看(何国强)精神还可以。大约是今年(96年)夏天,具体时间记不准了,朱彦民、朱彦国曾二、三次找过我,让我给朱彦强作个证,证明是什么时问朱彦强被打,是我拉他的,当时他们告诉了让我说是什么时问,我没答应,我说只证明他挨扪‘后我拉过他的事,具体时间我不能说,我也不可能记住。他俩找我就是让我给朱彦强作个证,作证时拉他的事我实说了,但他们告诉我的具体时间我没讲。5、被告人朱彦强96年l2月18日供:我是因为抢劫杀人被逮捕的,l994年8月16日晚在承下公路钓鱼台处,抢劫的出租车司机,我们把。司机给扎死了。一起作案的有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还有我。我在法庭上是胡说的,说在家输液呢,因为我怕判死刑。可能是94年8月12日因为吃饭换豆腐的事让人打了,我头部有处伤,其他地方没伤,我作案的时候头部伤还没完全好呢。被打后是在附属医院缝治的,回家后在二锅炉厂卫生所治疗的,在家输了三四天液。8月1 6日那天是卫生所姓杨的女大夫给我输的液,是盐水加青霉素,一般需要2个来小时,那天她是8点来钟就给我输上了,她给我输上液就走了。杨大夫走后,我自己控制的开关,那天输的快,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输完了,我在家输完液出去的。那天上午9点多钟,我们在霍家小卖部处集合,和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骑着‘两辆自行、车到大石庙,尔后又换乘小公共车到的市内,然后作的案。供证吻合,足以认定。朱彦强在上诉中称94年8月16日在家卧床养伤,接受治疗,根本我开车把他送回了家。我当时虽然没过多问他们,看样子是他们喝完酒酒以后挨的打,在医院缝合回家后,我看(何国强)精神还可以。大约是今年(96年)夏天,具体时间记不准了,朱彦民、朱彦国曾二、三次找过我,让我给朱彦强作个证,’证明是什么时间朱彦强被打,是我拉他的,当时他们告诉了让我说是什么时间,我没答应,我说只证明他挨打后我拉过他的事,具体时间我不能说,我也不可能记住。他俩找我就是让我给朱彦强作个证,作证时拉他的事我实说了,但他们告诉我的具体时间我没讲。5、被告人朱彦强96年12月18日供:我是因为抢劫杀人被逮捕的,l994年8月16日晚在承下公路钓鱼台处,抢劫的出租车司机,我们把,司机给扎死了。一起作案的有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还有我。我在法庭上是胡说的,说在家输液呢,因为我怕判。死刑。可能是94年8月1 2日因为吃饭换豆腐的事让人打了,我头部有处伤,其他地方没伤,我作案的时候头部伤还没完全好呢。被打后是在附属医院缝治的,回家后在二锅炉厂卫生所治疗的,在家输了三四天液。8月l6日那天是卫生所姓杨的女大夫给我输的液,是盐水加青霉素,一般需要2个来小时,那天她是8点来钟就给我输上了,她给我输上液就走了。杨大夫走后,我自己控制的开关,那天输的快,用了一个多小时就输完了,我在家输完液出去的。那天上午9点多钟,我们在霍家小卖部处集合,和陈国清、杨士亮、何国强骑着两辆自行车到大石庙,尔后又换乘小公共到的市内,然后作的案。供证吻合,足以认定。朱彦强在上诉中诉称94年8月16日在家卧床养伤,接受治疗,根本没有实施抢劫犯罪的理由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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