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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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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回购交易简介

时间:2012-03-04 22:47来源:日月同辉0099 作者:吴小媛 中国法律网

一、债券回购交易的含义

杨长汉

债券回购交易是指买卖双方在债券现货成交(初始交易)的同时,约定于未来一既定的日期以既定的价格实行反向成交的交易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以债券为抵押标的的资金拆借信用交易行为。原来回购交易仅限于国债交易,2002年12月30日,根据进一步发展企业债券市场的方案,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后,上海证券交易所推出企业债券回购交易。从此,在上证所挂牌的11只企业债券将与国债一样,具有了资金融通的功能,据了解,上证所企业债券的托管量大约有100多亿元。

二、债券回购交易的种类

(一)按照债券的种类分类

目前按照债券本身的种类来划分,债券的回购交易有两种,一种是企业债回购,另一种是国债回购。

企业债券回购结算业务比照国债回购结算业务处理。回购品种的佣金收取标准分别为成交金额的0.025‰、0.075‰、0.125‰,经手费为对应佣金的5%。投资者从事债券回购交易,应通过委托债券经纪商(证券营业部)进行。

国债回购交易是指国债持有者在卖出一笔国债的同时,与买方协议约定于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将该笔国债购回;投资者在购入一笔国债的同时,与卖方约定在未来某一到期日,再以事先约定的价格卖给最初的售券者的交易方式,是以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作抵押的短期融资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国债回购交易,按交易期限不同,分为多个品种,如1天,7天,91天、182天等,其交易代码均以201开头。证券名称用RXXX表示,其中R为回购业务标识,其后的XXX代表回购天数。目前,沪深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只能在法人机构账户上进行,且回购交易的资金、债券按申报席位集中结算与管理。所以个人账户是无法从事国债回购交易的。

国债券回购期限最短为1天的国债回购交易,而企业债券回购的交易品种有1天、3天和7天三个短期品种,凡已挂牌上市、经认可的评级机构评级信用等级为AAA级、发行规模面值在5亿元人民币以上(含5亿元人民币)、期限在3年以上(含3年)的企业债券均可参与回购交易。企业债券回购交易设置单独的标准券库,与现行的国债回购标准券库并行。企业债券回购标准券的折算是依据各企业债现券品种市场交易价格、债券信用等级的变化以及债券付息兑付情况进行综合确定。

(二)按照用于回购的债券归属权分类

按照用于回购的债券归属权不同进行划分,债券的回购交易可以分为债券质押式回购和债券买断式回购。

1.质押式回购交易

(1)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所谓债券的质押式回购是指将债券质押的同时,将相应债券以标准券折算比率计算出的标准券数量为融资额度而进行的质押融资,交易双方约定在回购期满后返还资金和解除质押的交易。其中,质押债券取得资金的投资者为"融资方";"融资方"的对手方称为"融券方"。

(2)质押式回购涉及的术语解释

交易期间是指自回购交易成交当日(T日)起,至回购到期日(L日)止的期间。

正回购是指融资方以持有的债券作足额质押,获得一定期限的资金使用权的回购交易行为。

逆回购是指融券方暂时放弃资金的使用权,并于回购到期时收回融出资金并获得相应利息的回购交易行为。

标准券是指由不同债券品种按相应折算率折算形成的,用以确定可利用回购交易进行融资的额度。

质押券是指融资方结算参与人根据融资方的委托和授权,按照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有关规定,以融资方结算参与人的名义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提交的作为质押物的债券。

欠库是指质押券不足的情形。

套做是指融资方在正回购交易期间内,使用回购融入的资金重复买入债券并再进行正回购交易的操作方式。

2.买断式回购交易

(1)买断式回购交易的含义

是指债券持有人(正回购方)将债券卖给债券购买方(逆回购方)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未来某一日期,正回购方再以约定价格从逆回购方买回相等数量同种债券的交易行为。

(2)买断式回购交易规则

市场参与者进行买断式回购应签订买断式回购主协议,该主协议须具有履约保证条款,以保证买断式回购合同的切实履行。

市场参与者进行每笔买断式回购均应订立书面形式的合同,其书面形式包括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交易系统生成的成交单,或者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形式。买断式回购主协议和上述书面形式的合同构成买断式回购的完整合同。交易双方认为必要时,可签订补充协议。

买断式回购期间,交易双方不得换券、现金交割和提前赎回。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割时应有足额的债券和资金。

买断式回购以净价交易,全价结算。

买断式回购的首期交易净价、到期交易净价和回购债券数量由交易双方确定,但到期交易净价加债券在回购期间的新增应计利息应大于首期交易净价。

买断式回购的期限由交易双方确定,但最长不得超过91天。交易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延长回购期限。

买断式回购首期结算金额与回购债券面额的比例应符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进行买断式回购,交易双方可以按照交易对手的信用状况协商设定保证金或保证券。设定保证券时,回购期间保证券应在交易双方中的提供方托管账户冻结。学会 债权隐名股东协议书

进行买断式回购,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单只券种的待返售债券余额应小于该只债券流通量的20%,任何一家市场参与者待返售债券总余额应小于其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托管的自营债券总量的200%。

(3)买断式回购交易的优点

买断式回购才是真正的回购,中国债券市场的回购交易,只是一种以国债为抵押品的拆借短期资金的借贷行为:国债所有者作为正回购方,放弃一定时间的国债使用权,换取另一方(即逆回购方)相同时间、相应数量的资金使用权;期满后,按照成交时约定的价格赎回国债。在交易所债市,质押的国债被折算成"标准券"进行交易,在回购期内债券的所有权并不发生变化。"买断式回购"的参与者可在依次递减的不同回购券种上进行多次回购操作。比如,某券商第一次选择了90天的交易品种进行逆回购,借以融入债券;20天后资金出现紧张,他就可以通过正回购,再把手中该笔债券在60天内的任何品种上卖出去,借以赎回现金。因此,"买断式回购"有更大的灵活性。

3.买断式回购与封闭式回购的区别

开放式回购(买断式)与原来的封闭式回购相比,主要在于用于回购的债券归属权发生改变,可以在回购期间运用。此举一是可以加大市场流动性,二是形成了做空机制。

三、简单介绍一下国债回购交易

(一)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参与的对象

目前,国债回购业务主要由除银行之外的金融机构参与,个人投资者不能从事回购业务的交易。

(二)国债回购交易的好处

国债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国债回购业务又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交易对手是交易所)、流通性强(根据资金闲置时间,可供选择3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回购品种)、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来说(个人投资者不能参与),充分利用国债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除了能充分保证资金的安全性和流动性,更能获得较高的收益。

有些投资者可能会问既然个人不能参与国债回购市场,那么还有什么必要来了解回购市场的交易规则呢?

其实不然,回购市场是与国债市场密切相关的,而国债市场作为证券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与股票市场也有着密切的相关性。因此关注国债回购市场有利于投资者理解国债现货市场,毕竟国债作为一个稳定的投资品种是能够给投资者带来稳定的收益的;尤其当股票市场低迷时,由于大量的股市的资金要寻求出路自然会流到国债市场中来,所以这种情况下,国债市场通常会有一波很可观的行情出现。

(三)如何理解回购市场与国债市场的关系

回购市场本质上是一个资金拆借市场,它的利率的高低将影响到参与各方,尤其是资金需求方的资金成本。

1.当回购市场的利率低于国债现券的到期收益率时,那么市场参与者就可以买入国债现券,再通过市场回购融入资金,进行套利操作,赚取无风险利润。

2.尤其是短期国债回购的利率高低与新股的发行密切相关。

当股票市场行情火爆时,回购市场的利率通常也会大幅度上涨,国债价格却会降低,国债收益率也会上涨,这是因为众多的机构投资者在股市行情来时资金十分缺乏,为了充分利用手中的资产和资金,机构投资者通常会选择要么将国债卖掉,要么将国债在回购市场上用来抵押融入资金。国债卖方增多,买方减少,价格必然下跌,因此国债收益率必然上涨;而回购市场上由于资金需求方增多,资金的价格-利率必然上涨。通过观察股票市场、国债市场、回购市场三者的关系,你看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111/83482.html。可以帮助投资者判断股票市场的总体走势。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回购交易竞价申报规定

1、竞价方式:连续竞价。

2、申报方向: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为"买入-B";融券方(资金拆出方)为"卖出-S"。

3、申报账号:回购交易按席位进行交易、清算,交易时可不必申报证券账号。

4、报价方法:按回购国债每百元资金应收(付)的年收益率报价,报价时可省略百分号(%)。

5、交易单位:1手=1000元面额;计价单位:百元面额。

6、每笔申报限量:最小100手或其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手。

7、价格变动单位:0.005或其整数倍。

8、价格申报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底于即时揭示价10%。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国债回购业务程序

1、会员单位自营或代理国债回购业务,须将(自营或委托人)持有的"证券帐户"办妥指定交易手续,并按程序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登记"(申报代码为)。

2、本所及登记公司根据上述帐户"回购登记"的申报,将该账户国债当日交易结束后的实际余额,按比例折合成"标准券",相应记入各会员单位回购结算主席位的国债标准券帐户,各会员单位当日即可将该国债用于回购业务。

3、各会员单位似撤消"回购登记",须用原登记帐户在原指定席位上向本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注销"(申报代码为)

4、已进行"回购登记"的帐户在回购业务未到期前,不得变更其指定交易所属的证券营业部。若帐户持有人申请变更"指定交易",所属证券营业部须审核帐户持有人有无未了结回购业务及有关交易交收责任。

四、债券回购交易的交易过程

(1)回购交易,投资者和买方签订协议卖给他债券,拿对方的资金去做其他收益更大的投资,投资者只需按商量好的利率支付给他利息,在协议规定的时期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再买回来。

(2)逆回购交易,投资者和卖方签订协议买入他的债券,卖方按商量好的利率支付给投资者利息,投资者在协议规定的时期以协议约定的价格将债券再卖回给对方。

回购协议的利率是回购协议双方根据回购期限、货币市场行情以及回购债券的质量等因素议定的,与债券本身的利率没有直接的关系,所以,这种有条件的债券交易实际上是一种短期的资金借贷。

五、债券回购交易的风险

(一)由于国家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以及周边国家、地区宏观经济环境和周边证券市场的变化,以及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则发生变化,可能引起证券市场价格波动,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二)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等可能导致证券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甚至瘫痪,可能导致投资者的交易委托无法成交或无法全部成交,并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三)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业务规则以及关于结算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债券回购的结算过程中,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可能依照有关业务规则或约定处置质押券,并有可能间接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四)其他风险,包括由于证券公司内部控制不严导致的违法违规风险或违约风险、技术风险、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风险和投资者操作不当导致的风险等等,均可能给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

由上述可见,债券回购存在着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进行证券交易时存在盈利的可能,也存在亏损的风险。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和心理承受能力认真制订回购交易策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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