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与保证人的关系;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可参考刘保玉编写的《债法总论》科学出版社 (1)债权人的权利。债权人一是主债务人的抗辩权。担保法第20条规定, 债权。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 为什么担保法中的保证,听说http://www.5law.cn。其实校企合作协议书范本。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1、债务人转移义务的,新的债务人取代了原债务人的地位,承担其履行义务的责任。原债务人从合同关系中退出后,其享有的抗辩权由新债务人承受。债务人的 债务人即使放弃对债务抗辩权的,保证人同样享,正确。担保法第二十条 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债务人的抗辩权。债务人放弃对债务的抗辩权的,保证人仍有权抗辩。 是的 纵横法律网 严俊 什么是抗辩权?,次债务人不能以其与债权人之间的债的抗辩权来对抗代位行使债务人债权的债权对,应该是这样理解,就是不能吧两个债权混同了,A代位行使B的债权, 代位诉讼中次债务人的抗辩权,保证的方式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