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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简要分析

时间:2012-03-07 22:19来源:钟茂雪 作者:猫科动物 中国法律网
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的简要分析

一、债权融资

公司股权债权融资,与公司股权融资相对。债权融资,是指资金提供方(投资方)与接受资金方(融资方)成立债权债务关系,而非投资与被投资关系。融资方依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向投资者还本付息,投资者的权利是依照约定期限收回资金以及取得利息。融资方使用资金的好坏,不影响融资方依照约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

特点:

1、资金提供者与融资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而非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即债权人与债务人关系。

2、投资方的权利,按照约定期限收回资金和取得利息。融资方的义务,就是依照约定的还款期限,向投资者还本付息。

3、融资方经营的好坏,不影响融资方依照约定期限还本付息的义务。

二、股权融资

所谓股权融资,就是股东通过出让公司股权进行资金融通。投资者与融资方形成投资与被投资关系,在公司法下,则是形成股东与公司的关系。融资方不承担返还资金的义务,当然,融资方应当实现资金运用价值最大化的目标,以回报投资者(股东)。投资者有获得回报的权利(资金增值、分配红利股息),而无直接向融资方取回所投资金的权利。

特点:

1、投资者与融资方之间形成投资与被投资关系,也即股东与公司关系,而非债权债务关系。

2、资金提供者权利是,资金增值、分配红利股息,而无直接向融资方收回所投资金的权利;融资方也不承担返还资金的义务。

股权融资不产生债务,但是会稀释现有股东的股权,从而导致对公司控制权的丧失或者部分丧失。但是,不同的投资着对于公司的控制权关注程度差别很大,进行股权融资时需要了解投资者的真实意图,并运用谈判技巧争取长期发展的有利条件。一般而言,股权投资者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财务投资者,又称金融投资者,相比看个人债务 。他们关注投资的中期回报,除了在董事会层面上参与公司的重大战略决策外,一般很少参与公司的日常管理和经营;另一种是战略投资者,他们对公司的投资往往出具对市场份额等其他长期战略考虑,因而会关注对公司的控制权。

三、股权融资与债权融资的比较

1、经营风险:债券融资相对较大

对于公司而言,股权投资的股息分红通常随着公司盈利水平和发展需要而定,与债权相比没有固定付息的压力,且普通股也没有固定的到期日,因而也就不存在还本付息的融资风险。

债权融资,必须承担按期付息和到期还本的义务,此种偿债义务不受公司经营状况和盈利水平的影响。当公司经营不景气时,盈利水平下降时,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压力,甚至可能导致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而破产。

2、融资成本:债权融资相对较低

从理论上讲,债权融资成本低于股权融资成本,其原因有二:(1)债券利息在税前支付,可以抵减一部分所得税;(2)债权融资的资金提供者要求的收益率低于股权融资的资金提供者。

3、经济形势对融资的影响

越是在市场不稳定的情况下,债权融资成本的相对稳定性就越突出,它和股权融资成本的差距也就越大。

经济不稳定会使一部分投资者从需求股权投资转而需求债券投资,这种需求的转化也十分有利于维持债权融资成本的稳定和保持相对较低的水平。因此,在经济形势恶化时,两个市场上的融资成本都会相应上升,但债权融资成本的上升要大大慢于股权融资成本的上升。

4、对融资方控制权的影响

公司债权融资,虽然会增加公司的财务风险,但有利于保持现有股东控制公司的能力。如果通过股权融资方式筹措资金,现有股东的控制权就有可能被稀释。因此,股东一般不愿意发行股权融资。而且,随着股份增加,最终将导致普通股每股收益下跌,从而对现有股东产生不利的影响。

5、投资者倾向

因投资方与融资信息不对称,影响投资方的投资倾向。

一般情形下,融资方拥有更多关于投资项目的信息,而投资方则处于相关信息的劣势地位。投资方会在成本与收益可以接受的情况下,尽量搜集信息,而当信息不可得或需要花费较大代价才能取得时,投资者就会放弃投资。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方一般认为发行债权融资公司的经营能力和发展前景好,而发行股权融_236_20.html'>20 公司变更 。根据链家地产市场研究部统计,10月份降价潮的持续蔓延同时,除少数直降项目销售回暖外,其余项目的滞销潮仍在加剧,10月底仅北上广深一线城市的库存住宅面积就达3109.3万平方米,市值逾6000亿元。

链家地产首席分析师张月认为,今年房企面临的资金难题经历了销售回款滞缓、融资渠道收紧、年底还贷乏力的渐变,渐趋普遍化、深度化。三季度末房地产行业面临的巨额债务,极有可能在主观上抑制房企来年的扩大融资的意愿,以避免高负债、高风险的资金危机重演。

年初上市房企明确表示"不差钱"。

年中纷纷表态要"布局二、三线城市"。

9月、10月业绩纷纷出现下滑、库存创下天量新高。

10月底仅北上广深的库存住宅市值逾6000亿元。

年初,"国八条"出台,二套房贷首付提高到六成,限购措施扩容到三、四线城市。

上海和重庆启动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的改革试点。

5月1日起,商品房销售正式实行"一房一价"制。

同时,杭州、南昌、石家庄、广州、深圳等地提高首套房的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公司法规

7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次提出扩大限购范围。

8月,46个大中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停止上涨。

10月,全国房价环比指数首现负增长。

专家观点

大考谁能过关?

面对如此严峻的市场形势,一些实力稍逊的开发商已经撑不住了。统计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全国房地产企业并购案例同比增长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