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要约撤销、可变更可撤销合同、债权人的撤销权、赠与合同的撤销权、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对比其相同与不同!!!! 邀约的撤销的意思要在承诺发出前到达受要约人。可变更可撤销合同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行为损害到债权人的债权,学会民事上诉状。债权人有权撤销债务人在该合同中的处分行为;其打破了合同的相对性,法律对其行使有严格的要求,另外除斥期间1年(不得中断、延长)。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在财产转让前都可以行使,限制有两个一个是公益性赠与另一个是经过公证的赠与。继承人和法代的撤销权没印象了。大哥还是大姐,新劳动法。你对比这些东西想干吗?貌似意义不大。相同点貌似就是撤销权都是(准)形成权,仅需要单方意思表示。不同点可多着了,以上所说都是,另外还有它们有的需要诉讼才能行使,有的不需要。 1要约撤销是在对方做出承诺之前作出的行为,目的是让要约失效,从而阻止合同的成立。 2可变更撤销合同的撤销权是因为合同成立时有瑕疵,可能存在不公平等因素,所以即使合同成立了,还是可以撤销的,合同撤销的情况是固定的几种。 3债权人的撤销权是债务人到期不清偿债务,同时又将自己的财产通过合同转让给别人的行为,实际上就是财产转移的合同行为,在这个时候,债权人就可以将转移财产的合同撤销,以维护自己的权利。 4赠与合同的撤销权是受赠与人有违反赠与条件或侵犯赠与人人身权利的时候,赠与人撤销曾与的权利 综上所述,撤销权因为不同的情况其内容有不同,时间上也有差别,一般来说撤销权的时效是一年,但是要约的撤销是例外因为他不能称之为合同的撤销。(求最佳)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