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中,第九章,合同法,“债权,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释义】本条规定了撤销权的 合同保全中的撤销权为什么不是形成权,比如说,债务人A实施了减少财产的行为,他的债权人有甲乙丙三个人,甲行使了撤销权,看看债券回购。但是不能说甲就可以优先得到补偿啊~~ 被执行人恶意逃债,我如何行使债务人撤销权,可以撤消,以隐匿,转移,不履行债务责任为目的的,不管用途,都可以撤消。从另一方面,由于转移的财产被撤消,受捐赠的慈善机构可以反过来要求捐献者承担损失 在善意第三人的前提下,债权人可以行使对债务,即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减少了责任财产,并害及债权人的债权,均应成为撤销权行使的对象。第二,债务人的行为须以财产为标的。债务人的行为,非以财产为标的时 债权人行驶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法定要件是什么,撤销权制度为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提供了法律上的依据,但理论与实践中仍有若干问题有待研究,其中撤销权的性质、效力范围、时效及撤销之诉的被告为撤销权制度中 哪位大侠能给我通俗滴说一下债权人的代位权,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代位权和撤销权共为合同的保全。保全,又称责任财产的保全,指债权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