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法经典啊,
[30]一项法律行为,如果能够发生债权法上的效力,也就能够发生物权法上的效力,这种体例被称为“同一原则”,[3’]即为否定区分原则之体例。与之对应的,承认区分原则的立法例以德国法为代表,[32]认为物权变动的成立、生效,不但需要当事人债权法上
债权法考试有感 Mr____y, 孳息包括自然孳息和法定孳息。注意,不存在人工孳息。法定孳息,包括利息、租金和彩票所中奖金。民事房产纠纷起诉书。自然孳息,是指依照物的自然性质而产生的收益物。如,动物之产物,鸡蛋、羊毛等。公司章程修正案范本。孳息的法律意义体现在物权法和债权法两个方面:在物权法方面,在当事人 评论 (, 债权人未请求履行的,不得为强制实际履行。(2)违约金。是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违约金具有补偿性。违约金过分高于或低于所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减少或增加。(3)损害赔偿。当事人未约定违约金的情况下,适用违约损害赔偿救济 债权法2, 在杨老师半个学期的苦心训练和老妈的强大经济支持下,在众位好友的祝福、世界杯圣火的保佑和监场老师的关照下,我,在昨天上午完美地完成了债权法科目的考试,我用一记漂亮的手刹划出最后一题中近10公分的省略号给长达近半学期的债权学习划上了完美 无效民事行为效力转换, 债权人代位权 C .甲应以乙为被告、丙为第三人提起代位权诉讼 D .乙、丙约定的仲裁条款不影响甲对丙提起代位权诉讼 答案: ABC 知识点:代位权 57 .甲对乙享有 10 万元到期债权,乙对丙也享有 10 万元到期债权,三方书面约定,由丙直接向甲 不动产权属确认的基本原则, 债权法的内容多为任意性规范 v 4 .债权法是富有共性的法律 v (二)债权法的地位 v (三)债的体系与债法(参见教材 P445 ) 第二节 债的发生根据 v 一、债的发生根据的概论 v 债的发生,系指一种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产生。债的关系成立后,主体变 我国《物权法》中物权变动规范的理论阐释--私, (五)物权、债权的变动不同物权的变动采法定主义和公示主义,债权的变动则否。 B. 应该是物权优于债权 在大陆法系国家,物权和债权是民法中的两个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们分别构成民法典中的物权法和债权法。物权法和债权法虽 [转载]物权法和债权法交叉调整的法律关系, 一般认为,在民事法律框架内,财产的归属和流转分别由物权法和债权法调整。尽管两者调整对象不一,但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日益复杂性,两者调整对象出现交叉的现象越来越普遍。也即,在规范某些特殊的法律关系方面,既存在债权法的适用空间,也包含着 2010年09月15日, 债权法层面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分析。笔者认为,虽然改制后或者集资后的房屋应归享有资格的一方当事人所有,但如果双方订立的合同有效,它就应产生债权法上的约束力,即获得房屋所有权的当事 债权法 (), (3) 在保险法中 , 保险单质押无效时 , 视为收取保险金额之授权。 五、结论与建议无效民事行为效力转换制度是一个具有广泛适用空间的制度 , 因此 , 在立法上我们应当首先在民法典的总则部分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效力转换的一般规则 , 然后在债权法、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