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对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责任的承担,我国法律确立了承包人负责的原则。我国《建筑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Σ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第四十五条规定:学会世界上最大的债权国。“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相比看残疾人创业优惠政策。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λ负责。分包单λ向总承包单λ负责,服从总承包单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λ应当自行完成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总承包单λ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λ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λ和分包单λ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λ应当服从总承包单λ的安全生产管理,对于创业项目加盟_大学生创业视频 创业_简历名称怎么写 。分包单λ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λ承担主要责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法律、法规对施工安全责任确定了一条基本原则,施工安全责任由施工单λ负责,实行总包的由总包单λ负责,分包单λ向总包单λ负责。所以合同中约定施工安全责任由承包单λ负责,并不Υ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当然,承包人可在签订合同时明确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安全事故由发包人承担责任,以达到减轻承包人责任的目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