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9日,大兴区卫生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向被处罚的非法行医人于某某,送达了履行《催告书》,这是自《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实施以来大兴区卫生局发出的第一份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债权。 2011年10月31日,市大兴区卫生局对在对西红门镇某出租房内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行为的于某某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三千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在规定期限内于某某既未提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又未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书义务。为维护法律的尊严,遗产继承法全文。大兴区卫生局向非法行医当事人于某某发出履行行政决定《催告书》, 催告书送达十日后当事人仍未履行缴纳罚款义务,故意伤害罪 轻伤,请问此期间辩护律师能与受害人家属接触进行中间协调。大兴区卫生局将依法向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债券回购。 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的《行政强制法》是一部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重要法律。大兴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将严格遵守行政强制的程序规定,牢固树立“程序正当”的行政强制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的意识和综合行政执法能力,确保将行政强制法的各项程序落到实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