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看守所会见犯人
时间:2012-04-03 08:15
来源:邓恆
作者:童年下的冰山
中国法律网
10点钟就到了公安局法制室,可主任不在办公室,打手机关机了,隔壁办公室的警察还在上班。我说明来意,他们叫我到预审大队去办理。我纳闷着,为什ô不是法制室办理的。好不容易等预审大队的人空闲下来了,看到我的手续,他们说案件已送到检察院了,你去检察院办理吧。我说检察院有办理会见手续的吗,他说你是律师都不知道我怎ô懂,之后就不理我了。我只好又返回法制室,对他们说你们主任去哪了,怎ô打他手机是关机的?正在核审案件的警察见我这ô问,马上停下工作,学会 债权。说你认识我们主任?我说上次会见手续就是他叫人帮我办理的,我哪里知道你们这里的公安局是由预审大队办理会见手续的?他今天开会了吗?几个警察同时向我解释几年前就不是他们法制室办理了,有个警察说那你再等等吧,到11点主任回来了你再找他帮办吧。看来主任很有威望,他们知道我是主任的朋友才不敢冷漠。我说你们这里在侦查阶段会见全部都要申请才能会见的吗?有个警察说,按照律师法是不用的。看来,警察也懂法,但是公权机关绝不轻易放一点权。在这里等主任回来无疑是浪费时间,案件已到检察院,说不定看守所可以让会见,干脆先到看守所试试看。(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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