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同仁医院女医师出诊被砍伤”追踪 新京报讯 (记者 张玉学)近日,砍伤北京同仁医院医生徐文的嫌疑人王宝洺,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提起公诉。目前,市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据了解,事件中受伤的医生徐文,仍在家中休养恢复。 受害医生身中20余刀 检方介绍,被告人王宝洺因认为被害人徐文对其实施手术有过错,而怀恨在心,并起意报复。2011年9月15日15时许,他携带菜刀至北京同仁医院门诊楼四层耳鼻喉科,持刀连续砍击徐文头部10余刀,并在徐文倒地之后,仍持刀继续追砍,又砍击徐文身体10余刀,严重危及徐文的生命安全。徐文身体损伤程度,经鉴定为重伤。 检方认为,被告人王宝洺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重伤,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二中院已受理此案。 医院要求“严惩凶手” 据了解,目前,该事件的受害医生徐文,还没有到医院上班,一直在家休养。她的同事称,尚没有得到徐文上班的消息。 同仁医院一位负责宣传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不想对外界过多地谈及案情及进展,他们相信法律会给出一个公正判决。 此前,3月26日,北京同仁医院在新浪发表微博称:“发生于2011年9月15日的‘同仁血案’已过去半年,目前,砍伤我院耳鼻喉科徐文主任的凶手王宝洺,已被北京市检察院二分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正式起诉。在此之前,王宝洺一直在看守所关押。我院广大干部职工持续关注:期待法律严惩凶手,捍卫医者尊严!衷心祝愿徐文主任早日康复!” ■ 释法 故意伤害罪: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杀人罪: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是我国刑法中性质最恶劣的少数犯罪之一。 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区别:故意伤害罪侵害的是他人的身体权,故意杀人罪侵害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区别两个罪名的关键在于,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 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伤害结果的发生,即使由于伤势过重,出乎其意外地导致死亡的应定故意伤害罪。9月19日,同仁医院,耳鼻喉科诊室外悬挂着条幅,为受伤医生徐文祈福。本报记者 王嘉宁 摄 9月15日,同仁医院耳鼻咽喉科主任医师徐文,被一名男子持刀追砍,身中21刀,经抢救脱离生命危险。当天,嫌疑人被警方控制,家属证实,其为书法家王宝洺。 王宝洺的家属称,5年前其患喉癌后,在同仁医院接受过一次“破坏性手术”,导致其不得不切除全喉,从此失声致残。 同仁医院也在事发后3天公布了王宝洺入院治疗的全过程,有医生称王宝洺术后未遵医嘱。 至今,该起医疗纠纷被诉至法院已有3年。王宝洺的家属认为,诉讼迟迟未有结论,也是导致王“压抑”“绝望”做出砍人举动的原因。 “出事前,一点征兆都没有。”王宝洺的妻子龚女士说,直到现在,她都无法相信丈夫会连砍医生21刀。 9月15日中午2时许,王宝洺接到律师杨春香的电话,得知自己的案子无法尽快开庭。“他说了句‘请您多费心’就挂了电话。”杨春香回忆说。 随后,王宝洺一声不吭,独自外出。龚女士称,当天,她因为头痛,没有像往常那样陪同丈夫。 两个小时后,同仁医院耳鼻喉科门口,事实上借款申请书。悲剧发生。 “最后连砍的力气都没了” 据徐文的同事王军介绍,医院的探头录像显示,协议离婚程序。当日下午3时54分,耳鼻喉诊室二区,埋伏在门口长椅处的王宝洺见徐文走出,掏出一把菜刀,从侧后方砍向了她的头部,一连7刀。顿时,徐文倒地,鲜血四溅,但王宝洺仍未罢休。徐文一边举左手挡刀,一边踉跄着跑进了二区内的嗓音诊室。 “我正在给患者看病,一下子就蒙了。”徐文的学生胡蓉说,徐文满脸鲜血,已经无法说话。前后脚的工夫,王宝洺持刀尾随而入,吓跑了周边所有的人。 胡蓉回忆,当时,她上前拉扯王宝洺,并将其慢慢推至二区外的大厅。其间,王宝洺没有伤害她,只是跟着又从门口返回,在嗓音诊室门口堵到了徐文,第三次挥刀乱砍。 “他最后连砍的力气都没了。”胡蓉说,当时,她再次连拉带推,将王宝洺赶出了二区。“纠缠过程中,我的胳膊也被划伤了。”胡蓉说,随后,王宝洺持刀离开。众人赶紧联系上级,对徐文展开抢救。 据警方通报,事发一个小时后,王宝洺被控制。 医患纠纷还是极端案例? 15日晚,经过9小时手术,徐文脱离生命危险,被送入ICU治疗。 昏迷两天后,徐文苏醒。面对同事的问候,她只问了两个问题“那个人抓到了没有?我的手还能做手术吗?” “徐文就是这样的人,几乎全部时间和精力都放在医疗上。”王军说,作为20多年的老搭档,徐文给他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忘我工作,对病人温和、细致,而对自己则不太在意。43岁的她,至今还没时间找个对象。 徐文的多名学生称,事发前十多分钟,老师刚刚给父母打去电话,说自己要加班,无法按时回家。 学生胡蓉说,徐文对待工作很严谨,每天耳鼻喉科来看病的逾50人,徐文没法挨个接诊,但她必定将所有人的病例和资料看一遍,检查学生们诊断时是否有疏漏,尽可能确保治疗无误。 王军表示,共事期间,徐文从来没有因医患纠纷与人发生过争吵。在他看来,王宝洺的情况并非属于典型的医患纠纷,而是一起极端案例。 家人称术后性情变暴躁 不过,在家人眼里,王宝洺与极端两字不沾边儿。相反,生病前的他给大家的印象是温和、开朗。 “开笔会时,有人来求字,他特痛快,多写几幅都不在乎。”李先生认识王宝洺5年,他认为王宝洺有自己办的书法学校,儿子在国外,生活无忧,“不是一个冲动的人。” 姐姐王劝更是用“可爱”来形容王宝洺,“每次看见我,都和我招手微笑。”王劝说,弟弟的身体和情绪发生明显的变化,是从手术以后开始的。 全喉切除术后,王宝洺脖子上多了个眼儿,“用来出气,说话也得靠食道顶上来的气发声。”王宝洺妻子龚女士说,为了不让人看见“缺陷”,丈夫蓄起了长须,挡住脖子上的眼儿。 每每出门,王宝洺会压低头上的帽檐儿,戴上眼镜,“眼镜上根本没有镜片,他就怕别人认出他。”王劝说,由于术中把左胁附近的皮肤移植至下巴附近,平常走路时,王宝洺的身体也总往左倾。 除了身体上的变化,王宝洺的情绪也开始变得不稳定,“时而温和,时而愤怒。”王劝说,引爆弟弟情绪的导火索,就是他的病。 “谁都不能提他的病、他的官司,一提准发脾气。”王劝说,说不出话的弟弟常常因为此事砸东西,大声拍手,“非得做出点动静,才能发泄。”脾气发完了,平静下来的王宝洺曾费劲地用气声对王劝说,“姐,我难受着呢。” 王宝洺的“暴躁”被姐姐看做神经质,家人曾劝他看心理医生,“他说‘我没病,我的事儿解决了,我就一点病没有了’。” “他一直在等,等不到了,就彻底绝望了。”王劝这样理解弟弟砍人的原因。 诉讼三年未等到判决 让王宝洺一直等待的,是法院对他和同仁医院这场纠纷的裁决。 据王宝洺博客显示,2006年10月19日,在同仁医院确诊为喉癌后,徐文对他进行了“右声带扩大切除术”,术后对照术前的影像诊断,发现仍存在“右侧声带增厚”现象。 王宝洺认为,徐文并未对他执行声带切除手术,而是“将完整的肿瘤撕裂,切下一部分,又将剩余部分取下四块‘活检’,将其完整性损坏得支离破碎。”导致他只能进行全喉切除,最终失声致残。 对此,同仁医院喉科副主任王军解释称,“肿瘤切除后,声带肿胀,事实上从病理影像上难以分辨是肿胀还是癌细胞。” 该院耳鼻喉科一名医生在接受财新网采访时也曾表示,首次手术无法完全切除病变的情况比例极少,但还是发生在了王宝洺身上。不过,他也强调,这一风险此前已按惯例明确告知患者,并有患者方面的签字确认。 他透露,当时,两块拿去化验的切缘,有一块呈阳性(即存在癌细胞)。对于此种情况,徐文提出了两种相应的治疗方案供王选择,即进行放疗或再次手术切除病变。但王宝洺拒绝了这两种选择。 龚女士称,2007年11月,丈夫王宝洺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复查出喉癌后,做了全喉切除术,失声后,王宝洺将同仁医院诉至法院。 官司一打就是3年。 此前,龚女士曾出示从同仁医院复印的病历和原始病历,并对不同之处进行了圈点。他们认为,同仁医院有“添加病理诊断、添加医生签名、添加查房记录、伪造病历”等嫌疑。 王宝洺医疗官司的代理律师杨春香称,由于医院和患者提供了两份不同的病历,导致医疗鉴定难以进行,官司迟迟没有结论。 王宝洺也曾在博客写道,他的官司进入了“无限期休庭”。 “(法院)一直不判,不给说法,他太压抑了,肯定是觉得连法律都帮不了他。”龚女士哭着说。 医疗纠纷解决面临的问题 去年,据中国医师协会对全国114家医院进行的调查显示,每家医院平均每年发生医疗纠纷22起。 首都综治委卫生行业综治工作协调委员会曾有分析表明,医患矛盾纠纷形成,存在医疗保障不到位、法律法规存缺陷、医疗单位管理欠缺以及患者利益诉求渠道不畅等问题。 北京易行律师事务所李圣认为,医疗纠纷案解决时间长、难度大是明显特点。李圣说,法律规定建设比较完整、细致,但常存在医院、患者、法院和鉴定机构四方当中,某一方或几方不按程序办事。“比如法律规定进入司法程序时,医院要封存病历,但事实上律师找到医院后,常常被百般刁难,拖延或拒绝封存。” 北京法院系统一位专门办理医疗纠纷案件的法官介绍,相对于普通民事案件,医疗纠纷案件的专业性更强,常常需要引入司法鉴定司法确定审判公正,而鉴定结论是法院审理的重要参考之一,但鉴定有时会导致案件审理时间加长。北京房产律师,北京刑事律师,北京房地产律师,北京刑事辩护律师,北京律师事务所,北京丰台律师,北京海淀律师,北京朝阳律师,北京西城律师,北京东城律师。 “病人和医生理应合作,对抗病魔,没有哪个医生不愿意把病人治好啊。”喉科副主任王军说,如果在纠纷发生前,能有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对难以面对病情的病人进行心理干预,安抚他们的情绪,也许就不会发生患者伤害医生的恶性事件。 卫生部医管司副司长孙阳此前在接受本报采访时表示,目前,全国一半以上的地区已经建立了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按照计划,今年底前,所有的县和县以上单位,都要落实医疗纠纷的第三方调解机构。 本版采写/本报记者 刘珍妮 展明辉 陈博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