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回购规则债券回购交易流程 一、债券回购交易的实质及交易流程 债券回购交易是一种以债券作抵押的资金借贷行为。在交易中,买卖双方按照一个互相认可的利率(年利率)和拆借期限,达成资金拆借协议,即以券融资方(资金需求方)以相应国债作足额抵押,获得一段时间内的资金使用权;以资融券方(资金供应方)则在此时间内暂时放弃资金使用权,获得相应期限的债券抵押权,并于回购到期日收回本金及相应利息。这当中卖方的目的在于获得高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而买方的目的在于获得资金的使用权。 假如一家公司拥有一笔债券,需一笔资金用于短期周转,但又不想放弃债券,就可以通过回购市场以债券做抵押,以较低的利率融入资金。相反,如果一家公司拥有一笔一段时间内闲余的资金,可以在回购市场中以高于银行存款利息的利率融出资金,得到债券的抵押权,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息收益。 一笔回购交易涉及二次交易契约行为,即开始时的初始交易及回购期满时的回购交易。买卖双方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以券融资(卖出回购)的程序 以券融资即债券持有人将手中持有的债券作为抵押品,以一定的利率取得资金使用权的行为。 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买入(B)。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买入债券的地位而确定的。回购交易申报操作类似股票交易。成交后由登记结算机构根据成交记录和有关规则进行清算交割;到期反向成交时,无须再行申报,由交易所电脑系统自动产生一条反向成交记录,登记结算机构据此进行资金和债券的清算与交割。 (二)以资融券(买入返售)的程序 以资融券即资金持有人将手中持有的资金以一定的利率借给债券持有人,获得债券抵押权,并在回购期满得到相应利息收入的行为。 在交易所回购交易开始时,其申报买卖部位为卖出(S),这是因其在回购到期时反向交易中处于卖出债券地位而定的。其交易程序除方向相反外其余均同以券融资。 对于交易对手抵押的债券,目前交易所不直接划入以资融券方证券经营机构的债券帐户,而由登记结算机构予以冻结。 (三)国债回购交易流程图 1、初始交易流程图 2、回购交易流程图 二、债券回购交易规则 (一)债券回购条件 1、用于回购的券种目前包括国库券,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发行的金融债券,以及企业债(3A级,发行额5亿以上,剩余期限5年以上)。 2、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以券融资方应确保在回购成交至购回日期间其在登记结算机构保留存放的标准券的数量应等于回购抵押的债券量,否则将按卖空债券的规定予以处罚。回购期满时,如融资方未按规定将资金划拨到位,其抵押的标准券将用于平仓交割。你看起诉离婚程序。 3、在债券回购交易过程中的以资融券方,在初始交易前必须将足够的资金存入所委托的证券经营机构的证券清算帐户。在回购期内不得动用抵押债券。 (二)国债回购的报价 1、报价方式 债券回购交易是以年收益率报价的。在交易所行情显示中,只即时显示交易的到期购回价格,而成交量、成交金额,分别显示的是当日成交手数和当日实际成交金额。 债券回购到期购回价:借贷成本以100元面额(国债)予以固定,则, l购回价格=100元+利息=100元+100元*年收益率*回购天数/360天 其中,你看中国债券信息网。年收益率即是初始成交日由交易双方竞价产生的某一回购品种的场内挂牌"价格"。 2、报价规定 在回购交易报价时,直接输入资金的年收益率的数值。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最小报价变动为0.005或其整数倍;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交易的最小报价变动为0.01或其整数倍。 (三)债券回购的交易单位 即证券交易所对回购交易双方参与回购交易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参与回购交易进行委托买卖的数量规定为:交易数量必须是100手(1手为1000元面额债券),即10万元面值及其整数倍。不符合交易数量要求的申报为无效申报。 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的交易单位规定为以合计面额1000元(即1手)及其整数倍为交易单位。 (四)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回购品种的交易费用标准 债券品种标准佣金经手费监管费及风险基金 国债回购天0.025‰标准佣金的5%0.001% 天0.05‰ 天0.075‰ 天0.1‰ 天0.125‰ 天0.25‰ 天0.5‰ 天0.75‰ 天0.75‰ 企业债回购天0.025‰标准佣金的5%0.001% 天0.075‰ 天0.125‰ 三、债券回购的标准品种 (一)标准券的概念 标准券是指在证券回购交易中,由交易所根据证券经营机构证券帐户的国债存量,按照不同的券种、根据各自的折合比率计算的、用于回购抵押的标准化国债券(综合债券)。标准券是一种虚拟的回购综合债券,是由各种债券根据一定的折算率折合相加而成。标准品种是指不分券种,只分回购期限,统一按面值计算持券量的标准化债券回购交易的品种。 (二)标准券的折算率 标准券的折算率是指国债现券折算成国债回购业务标准券的比率。 折算率由交易所会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根据国债利率及市场价格,对所有在交易所上市的国债现货交易品种计算并公布可用以国债回购业务的折算比率。 折算率是根据同券种现货市场价格来加以确定的。 (三)折算率的公布 上海证券交易所于每季度最后一个营业日公布下季度各现券品种折算标准券的比率,并于下季度第一个营业日起按新的折算比率计算各会员单位可用于国债回购业务的标准券数额。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折算率将视国债市值的变化,由交易所定期予以调整公布。因深圳证券交易所标准券种较少,回购市场极其清淡,几乎长期没有成交,因此我们将忽略深交所的债券回购,只介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债券回购情况。 (四)上交所公布的2003年第2季度国债现券折算比率 挂牌名称代码期限到期日发行额(亿)折算比率 96国债(6)000年期2006.06..31/1.296国债(8)0008967年期2003.11.0/197国债(4)00年期2007.09.0/1.399国债(5)00年期2007.08./199国债(8)00年期2009.09./120国债(4)0年期2010.05./120国债(10)0年期2007.11./121国债(3)0年期2008.04./121国债(7)0年期2021.07./1.121国债(10)0年期2011.09./121国债(12)0年期2011.10./121国债(15)0年期2008.12./102国债(3)0年期2012.04./102国债(10)0年期2009.08./102国债(13)0年期2017.09./102国债(14)0年期2007.10./102国债(15)0年期2009.12.0/103国债(01)0年期2010.02./103国债(03)0年期2023.04.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回购交易品种 上海证券交易所目前的回购交易品种为:1天、3天、4天、7天、14天、28天、91天、182天,企业债1天、3天、7天共11个回购品种。各回购品种、名称及其相应代码为: 类型名称代码期限 国债回购R00天 R00天 R00天 R00天 R00天 R0天 R0天 R0天 R天 企业债回购RC00天 RC00天 RC00天 四、债券回购交易的特点 (一)债券回购交易的收益性 银行活期存款几经降息,利率已非常之低。企事业单位将其闲置资金用于债券回购交易,收益率将大大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水平。 (二)债券回购交易的安全性 与股票交易不同的是,债券回购在成交之后不再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债券回购交易在初始交易时收益的大小早即已确定,因此回购到期日之前市场利率水平的波动与其收益无关。从这种意义上说,债券回购交易类似于抵押贷款,它不承担市场风险。 债券是一种在一定时期内不断增值的金融资产,而债券回购业务是能为投资者提高闲置资金增值能力的金融品种,它具有安全性高、流通性强、收益理想等特点,因此,对于资金充裕的机构来说,充分利用债券回购市场来管理闲置资金,以降低财务费用来获取收益的最大化,又不影响经营之需,不失为上乘的投资选择。 五、怎样参与债券回购交易 以下是作为融券方(卖方)的入市操作步骤。 1.开户:选择证券营业部,开立证券资金帐户。在帐户中划拨资金之后,即可开始进行交易。 2.回购登记:进行国债回购业务应按程序向交易所交易系统申报"回购登记"(申报代码) 3.委托:填写卖出委托单,需载明如下事项:委托时间(年月日时分);回购品种;回购手数(1手=1000元);回购年利率(省略百分号);合法委托人签字。 注: l债券回购交易的利率是浮动的,委托人可根据即时行情决定自己的委托利率水平。 l一旦委托成交,你在委托单上填写的回购年利率就是回购到期日你的实际年收益率。 l上海证券交易所,每比申报不得少于100手(10万元)或是其整数倍,最大不得超过10,000手。 l价格变动单位:0.005元或其整数倍。 l价格申报限制:买入不得高于即时揭示价10%;卖出不得低于即时揭示价10%。 4.清算交割单:在回购成交日次日,客户应向该营业部索取清算交割单。该单应载明如下事项:回购成交日、回购到期日;回购成交品种;回购成交手数,成交总金额;成交年收益率;回购到期日应收回资金的本息和;回购成交应付手续费。 5.第二次清算交割单:在回购到期日次日,客户应向该营业部索取第二次清算交割单。该单据同样应载明回购成交日、回购到期日;回购成交品种;回购到期日收回资金的本息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