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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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法学讲师, 2011年被聘为中共清远市委党校的客座教授,执业逾15年。 广东御福律师所负责人,债权法习题。清远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深圳、清远、肇庆、韶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具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本着“信誉第一、质量为本、客户利益至上”的服务理念,承办过数百件经济、民事、行政诉讼和非诉讼案件,为国内外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经济、民事法律为重点,专注于公司法、合同法、物权法(含国有资产的保护领域)和劳动合同法等研究,已经担任清远市人民政府、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清远分公司(国有通讯)、广东商业银河计算机有限公司、清远宏升(清远)金属有限公司(石角镇外资企业)、金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硫铁矿化工有限公司(国有控股矿业)、星茂电器有限公司和清远市华茂房地产有限公司等法律顾问,是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国有金融)粤北地区的业务常务联系单位。 执业过程中精益求精并始终遵循上述宗旨,成功地维护了众多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若干成绩。 在刑事诉讼方面,先后为清远建市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性质案件、轰动广东省的“天鹅湖旅游区、福堂山区电站”6000多万的集资诈骗、苏岳仁、潘志德等14被告人的制毒、贩毒、走私毒品等案件的辩护。 在民事经济诉讼方面,承办了房地产建设工程合同、股权与合伙、环境污染、知识产权、人身损害赔偿等诉讼与非诉讼案件,涉案金额近亿元。 2004年4月7日《清远日报》在“法律与法制”专栏里以《铁肩担道义》对本律师作过专题报道。为保证及时专业的法律服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要求,本人聘请了四位各具专业特色的具有律师资格的人员作为助手,保障高水平的服务。 律师专长领域 SPECIALTY DOMAIN 调解, 仲裁, 诉讼, 拍卖, 技术转让, 环境保护, 旅游/饭店, 工程建设, 交通事故, 房地产,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刑事辩护, 抵押担保, 银行, 金融, 国际贸易, 著作权法, 股权转让, 常年法律顾问, 公司清算, 公司破产, 公司法, 劳动工伤, 合同法, 损害赔偿, 债务债权, 离婚, 继承 详细信息 INFORMATION 真实姓名:陈国华 律师 所属律所:广东御福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 咨询电话:0763- (咨询免费,请说明来自中国法律网) 个人主页:lawyer/lll 联系地址:连江路48栋御福名居B503(市环保局对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