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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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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权债务问题

时间:2012-04-23 05:21来源:风入松香 作者:警钟 中国法律网
今年五月份和我老公结婚的,公婆婚前赠于我们一套完备的结婚用房,户名是公公的;由于今年公公做生意资金周转不灵,要我们小夫妻用婚房做抵压,帮他贷款50万元,可我娘家有所顾忌,怕我吃亏,故让我老公给我打了50万的借条,5年后归还,你看http://www.5law.cn。这借条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吗?如果我和老公离婚了,这50万是不是正常的借款,得以补偿;如果没有,那怎样做才合法?
这个有问题的。首先,这个房子户名是你公公的,也就是说,这个房子不是你们的。他借款,是他的责任,赔了的话,他可以脱身,因为有房子。既然他们赠给你们,那你们应该过户,让房子成为你们的财产。现在不是,问题来了。你要好好考虑。贷款只能是以你公公的名义贷款,房子抵押的话,只要你们同意就行。总之,贷款的事让你公公签名,你不要签就是了。如果你离婚了,那你的损失很大,夫妻的共同财产一分都没有,而且你还欠50W的贷款。 关键在那50W借款人上不应该是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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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和你们没有关系,因为房子的主人是你公公. 贷款和你们也没有关系,因为贷款是用房子做抵压的,它的贷款人也应该是你公公. 房子根本就不是你们的财产,你的结婚和离婚根本就与房子无关.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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