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算是公司)在大概两年前与开发商签订合同承揽某项目工程,当时开发商以抵账房形式付款,共抵账三套房屋(以公正),本人已卖出一套 ,后来开发商以当初工程款太高为由,要重
新作价,并收回了另外两套房子。
我也想过到法院去告,但是结果也不一定好(当地发院很黑,没有关系基本上胜率不大),这个只能做最后手段了。
本人合同齐全 发票已开 抵账房以公正
希望有哪位好心人帮忙出个主意!除了去法院告以外的一些好的主意 。 在此谢过!!
可行的好主意我会将我所有的分相赠!! 去法院起诉,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是最好的办法。 对方与你签订工程承揽合同,对定价都是事前约定的,之后以价格较高为由拒绝付款,或者收回房屋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 现在你最关键的是,房屋只有合同,即使出售,你又怎么给其他人办理过户手续?当然,你现在实际控制房屋是前提,通过非法律手段解决,风险很大,另外即使与开发商协商。 直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或者到公证处申请强制执行公证书。 或者双方协商解决。 或者邀请第三人调解解决。 首先,要清楚开发商不承认合同的原因,是否就只是简单地认为估价高低问题,分清原因对已利弊;其次,可以通过自己的律师与开发商协商,当然也要做好到法院的最后打算;再次,关于你想通过政府部门解决合同纠纷的希望不大。支付令或强制执行的情况,要看你情况是否符合该项条件;符合的话肯定有一定效果的。 各位网友: 本人是XX商品房建设工程实际施工人,工程建设单价按合同约定固定单价780元一平方办理决算。经法院认定,合同无效,但建设的商品房验收合格,并交付开房商使用2年。可是,本人只与转包方办理了竣工决算书(双方已盖章确认),工程总价款为650万元,实际收到转包方工程款550万,还有100万无法收回。本人起诉到县一审法院,经一年时间的法院调查及取证,一审县人民法院判决本人胜诉,转包方(xx集团有限公司)要付本人100万工程款。但是,转包方在15日后上诉到二审(市级人民法院)由于现实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原因,转包方与二审法院关系好,二审法院以本人与转包方双方已盖章确认的《竣工决算书》要经开发商确认后才有效为由,撤销一审县级法院的民事判决书,要求重新判决。我已读过《实际施工人的法律地位及相关问题研究》一文,请问律师及各高手 ,做为本人,开发商不认我的这份工程决算书,我的工程款能收回来吗?为此,请求律师给我一个办法,好吗? 祝:各位身体健康,合家幸福!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