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公检法司
频道直达: 法界新闻 | 公安 | 检察 | 法院 | 司法 | 工商 | 税务 | 质检 | 聚焦国土 | 矿山与安全
公检法司
债权债务常识
当前位置: 主页 > 民商 > 债权 > 债权债务常识 >

论述破产预防和破产清算

时间:2012-04-26 07:19来源:小泪 作者:遗世寒蝉 中国法律网
最好从内容分析(包括和解、整顿)
11、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和联系。(重要论述) 答:正常清算也称公司清算,是指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被解散外,公司因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是一组相对应的概念,虽然它们最终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行为,但两者是有明显的区别的: (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清算的原因是由下列事由引起的:我不知道农民工工伤赔偿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大会决议解散等。上述原因大多属于公司股东的自愿解散。 破产清算原因是公司不能履行到期债务而被宣告破产,它属于司法强制解散程序。 (2)清算组产生的方式不同。 清算组即清算人,是公司清算事务的执行人。 公司清算即正常清算时,若公司被自愿解散,则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人选,公司逾期不成立清算组的,经债权人申请,法律有权并应当指定清算组成员; 若公司被责令强制解散,则清算组由作出强制解散的主管机关决定人选。破产清算的清算人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 (3)适用清算的程序不同。想知道 债权四嫁酷王爷txt下载,四嫁酷王爷txt,三嫁酷王爷txt,四。 首先,公司清算适用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适用破产清算程序。 其次,两者所适用程序的内容不同。清算程序内容比较简单。破产清算内容复杂。 再次,两者所适用程序的性质也不同。公司清算是一般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则是诉讼程序。 此外,其实http://www.5law.cn/info/minshang/zhaiquan/zhaiquanzhaiwuchangshi/2012/0322/198970.html。两种程序所适用的法律、法规不同。公司清算程序适用《公司法》、《民法通则》、《外商投资企业清算办法》等。破产清算适用我国《企业破产法(试行)》《民事诉讼法》及相关的司法解释等。 12、特别清算的实质条件。(简答) 答:(1)普通清算发生显著的障碍。不能顺利按照股东会通的清算方案清算。 (2)发现公司有债务超过资产之嫌。 (3)其他不清算的原因。如债权人虚假申报债权、资产估介失实等。 13、公司合并的程序。(案例)(书118) 14、公司合并的方式。 答:(1)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 (2)二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15、破产债权的特征。(可能论述重要) 答:所谓破产债权,债权转让通知。是指债权人所享有的能够依据国家强制力通过破产程序从债务企业的财产中得到清偿的权利。 (1)破产债权是相对权。所谓相对权,亦称对人权,是指特定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破产债权人只享有要求债务人履行一定义务的权利。 (2)破产债权是财产上的请求权。破产债权人权利所指向的对象是金钱或可用金钱计算的标的。 (3)破产债权必须是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发生的请求权。 (4)破产债权必须是对可以强制执行的财产的请求权。 16、简答清偿不能。(简) 答:是指企业法人欠缺清偿能力,即对于已到清偿期限,而且已受清偿请求之债务的全部或主要部分,处于全面地、长期地不能清偿之财产状态。 17、破产法的基本原则。(论述) 答:破产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破产法的全部规范并对执行破产法具有指导作用和约束力的一般准则。 包括:(1)国家干预原则。破产还债活动要在法院的主持和监督下进行,必要时,行政主管、监察、审计、检察等部分也要参与,以保证破产活动和程序的顺利进行,追究有关人的破产责任。 (2)保护债权人、债务人合法权益原则。破产法赋予债权人、债务人广泛的权利,这些权利不仅包括一系列实体性的权利,而且包括一系列程序性权利。以确保债权人、债务人法律地位的平等和各自权益的实现。 (3)破产与和解、整顿相结合原则。破产法在规定破产清算程序的同时,也规定了和解、整顿程序。破产程序的功能就在于将所有可能受到破产影响的利益完整地予以考虑,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使其能够慢慢地或者更容易地承受企业倒闭的后果,或者如果可能的话,达成一个挽救甚至支持企业复苏的计划。在中国现行的破产法律框架下,破产使企业解体;和解以防止破产,通过减、缓、免债务,给企业以再生之希望;整顿使企业再生复兴,把预防破产希望变为现实。三者结合,构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积极预防破产制度。 (4)妥善安排破产企业职工重新就业,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原则。对破产企业的职工作出适当安排,给以生活出路,这是社会主义破产法律的性质所决定的。 18、公司破产的法律特征。(有可能选) 答:(1)公司作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存在两个以上的债权人。 (3)使债权人得到公平满足。 (4)按诉讼程序处理。 19、破产财产的法律特征。(案例) 答:(1)破产财产是以清偿破产债权为目的的财产。 (2)破产财产是由破产企业占有、管理或者为其所有的财产。 (3)破产财产的构成是由法律确定的。 (4)破产财产须是可供扣押的财产。
(责任编辑:admin)
------分隔线----------------------------
免费法律咨询 在线提交,三十分钟内百分百回复!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