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交通事故法规 案例 文书 交通事故律师 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贴吧  
  交通事故新闻 - 事故处理  
    郑州特邀交通事故律师
李宏岩律师
 
李宏岩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十余年来, [详细介绍]
郑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交通法规> 浏览

关于对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有关问题的答复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0-10-29   来源:   编辑:
 
   公安部法制局
关于对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有关问题的答复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法制处:
    你处《关于公安机关对所属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内部监督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三条和《公安机关内部执法监督工作规定》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所属业务部门的执法活动可以实施监督,发现确有错误、不适当的,主管部门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直接作出纠正的决定。因此,公安机关在内部执法监督中,发现所属交警部门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确有错误、不适当的,报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可以依本级公安机关名义直接纠正,或者责成交警部门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纠正。

二○○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海南省公安厅法制处请示
   公安部法制局:
     最近 ,我省基层公安机关办理殴打他人的治安案件中,对违法行为人依法作出了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但处罚后,由于伤情鉴定最后的结论为轻伤,符合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已涉嫌犯罪。依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九十六条第(四)项规定 ,应转为刑事案件办理。
    对这一类案件的办理 ,是否必须先撤销原来的行政处罚 ,再进入刑事诉讼程序?如果要先撤销的话,是否还可以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已执行的治安拘留是否能拆抵刑事拘留?以上问题 ,请批示。

海南省公安厅法制处
                      二00四年十月十日

   
 
上一条: ·警员的执法出现差错时,是否只能是将错就错了?警员在执法时,过多的当场罚款处理又意味着什么?
下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