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交管部门受理复核申请后的30日内,将对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等环节进行审查,并做出复核结论。如果认定有问题的,将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如果确认认定无误,将做出维持原认定结果的复核结论。
复核后需重新调查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10日内重新调查,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需要检验、鉴定的,原办案单位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的5日内,重新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撤销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每起事故的复核只能进行一次,如果事故当事人对复核后的责任认定依然不服,也只能通过上诉法院来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