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宏岩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十余年来, [详细介绍] |
|
|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
|
|
|
|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0-11-24 来源: 编辑: |
2009年4月1日起北京执行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交通罚款时,交警部门加处的罚款数额(通常为“滞纳金”)将不得超过罚款数额本身。 北京交管部门及相关接受罚款上缴业务的银行,针对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缴纳罚款产生加处罚款的问题,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但加处罚款的总额不得超出罚款数额。 北京目前交通违法罚款的缴款方式有以下几种: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各营业网点、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ATM机、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的电话银行与网上银行。北京各交通支队执法站及车管所总所、分所及各检测场安装的交通违法行为自助处理终端,违法行为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合理方式及时缴纳罚款。 北京交管部门提示,有交通违法行为者,应尽快在规定期限内依法接受处理,以免因为遗忘、出差等原因逾期未缴纳罚款而产生加处罚款,而交通违法是诱发事故的主要原因,驾驶员应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守法、规范、文明驾驶。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