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网
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交通事故法规 案例 文书 交通事故律师 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贴吧  
  交通事故新闻 - 事故处理  
    郑州特邀交通事故律师
李宏岩律师
 
李宏岩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十余年来, [详细介绍]
郑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主页 > 事故处理> 浏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中虚假证明现象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0-11-29   来源:   编辑:
 


近年以来,交通事故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由于交警部门的调解职能削弱,越来越多的纠纷涌入法院。从司法实践来看,受害人(原告)提供的误工、护理证明存在虚假(增加天数)情形较大,海安县法院近年来通过法医或专业人士核减的比例超过50%,这一现象应当引起高度重视。
      概括起来,提供虚假证明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没有固定工作者,通过一定的途径或者关系找到某一家企业,由该企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出具事故发生之前一段时间的工资证明,一般而言,当事人依照这样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所主张的误工费、护理费远远高于同行业标准。实践中,有的单位只提供工资证明,当事人退而求其次,以同行业标准主张误工费及护理费。
      二是有固定工作者,认为自己的收入较低,相对而言所主张的误工、护理费损失较少,则想方设法与单位协商,由单位出具虚假的高收入证明,以求获得较高的误工费及护理费。
      三是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为了谋求误工费及护理费,也通过上述第一种手段,提供相关虚假证明。
      从卷宗分析,受害人在误工、护理时间上作假主要原因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向保险公司及肇事另一方主张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医疗费有医院出具的医疗费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有固定的标准,当事人想从中“多捞一点”的可能性不大;而误工、护理费则存有“作假”的空间。受害人为了让法官相信自己所提供的劳动合同、工资证明等真实合法,还会想办法在劳动合同上加盖劳动部门的鉴证章及鉴证员的签章, 从表面上达到证据所要求的合法性、真实性。
      当事人提供虚假索赔证据的行为,严重扰乱了交通事故案件合法赔偿的秩序,甚至大大延迟诉讼进程,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一般而言,肇事另一方当事人及保险公司虽然会对该误工证明、护理证明的真实性、合法性提出质疑,但很难提供证据加以推翻。如果承办法官审查不严,偏听偏信,依据受害人的不实证据作出处理,会大大影响司法公信力。此种现象如不加以制止,必然会迅速滋长,从而愈演愈烈,一发不可收拾,从根本上影响了法律的权威、公信。因此,虚假证明的危害十分严重。
      为此,我们建议通过以下途径扼制虚假证明的发生:一是要求劳动部门加强对劳动单位用人情况的通报、备案,强化行政管理,做到每一个劳动者在劳动部门都有档案、有登记。二是法院与劳动部门加强联系,及时通报相关案件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在案件审理中,如对交通事故当事人所提供的相关证明存有异议,应主动向劳动部门调查了解,掌握真实信息。三是加强对用人单位的法制宣传,让他们了解提供虚假证据的法律后果。四是法院需加强对妨碍诉讼行为的处罚力度,对经查证确系提供虚假证据的行为人,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其下达民事制裁决定书和罚款决定书,对其处以相应数额的罚款,同时加大法制宣传,让当事人明白提供虚假证据一旦被法院查实,将会得不偿失,受到法律的制裁。

 
上一条: ·交通事故赔偿及相关问题咨询
下一条: ·要求赔偿转院的费用,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联系我们 有事点这里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