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通行证: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律师加盟热线:400-8919-913
律信通
律师
公众
咨询
贴吧
律信通
案件委托
频道
房产
婚姻
交通事故
保险
建设工程
劳动
留学
公司
合同
刑事辩护
医疗
知识产权
工商
新闻
宽频
文书
常识
案例
法规
专题
杂志
百科
论文
查找全国各地律师:
A
B
C
D
E
F
G
H
I
J
K
L
M
N
O
P
Q
R
S
T
U
V
W
X
Y
Z
点击各城市名拼音首字母查找律师
公众找律师,信赖律信通!律师做宣传,首选律信通!
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
+ 即刻致电0371-63691829加入专业的交通事故法律服务平台,快速提高知名度、提升案源!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首页
交通事故法规
案例
文书
交通事故律师
在线咨询
交通事故贴吧
交通事故新闻
-
事故处理
郑州特邀交通事故律师
李宏岩律师
李宏岩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十余年来,
[详细介绍]
郑州专业交通事故律师
更多>>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欢迎您加入
本栏目热点内容
· 全国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现场会与会人员到我(2008-11-9)
· 关于调整我市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通知(2008-11-9)
· 国土局贯彻落实市纪委二次全会精神(2008-11-9)
· 我局召开2006年度工作总结表
当前位置:
主页
>
事故处理
> 浏览
事故处理有什么措施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0-12-21 来源: 编辑:
事故处理有什么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
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鉴定结论应当由鉴定人签名。(参见道交例第89条,交故规第48-52条)
上一条:
·
某市原工商局长受贿案辩护词
下一条:
·
关于事故赔偿争议的规定
中国法律网
版权所有 邮箱:service@5Law.cn 建议使用:1024x768分辨率,16位以上颜色 |
京ICP备2023040428号-1
联系我们
[切换城市▲]
公司法
关闭
400-8919-913
工作日:9:00-18:00
周 六:9:00-12:00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法律咨询5分钟内回复
请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关闭
关注网站CEO微信,与CEO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