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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宏岩律师
 
李宏岩律师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取得律师资格,2002年开始正式执业,执业十余年来,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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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步走”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1-1-10   来源:   编辑:
 

 

 当在马路上遇到轻微交通事故怎么办?按照交警的建议,当事人应遵循“一定位、二撤离、三处理”的程序处置。即在事故发生后,当事人画下轮胎位置后,在3分钟时间内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停放,随后双方再自行协商,并通过合法的途径向保险公司索赔。协商解决不了的可再报警。这种轻微交通事故的自助“私了”,不仅可以为当事人节省下时间,还可以避免影响道路交通。


  自行协商处理的具体方法和步骤

  第一步:当事人应先互记下对方的车辆号牌、联系电话,确认基本事故事实及成因后,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二步:向保险公司报案,取得保险公司给予的报案号,相互查验对方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凭证、检验合格标志等,再由任意一方当事人填写“机动车轻微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协议书”,并由各方当事人签名。

  第三步:各方当事人各持一份《协议书》,相互约定时间及服务点(保险公司),于24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快赔服务点办理理赔手续。


  交通部门如何处理当事人不自行撤离的现场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而未撤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责令其撤离,依法对驾驶人处以200元罚款,并对驾驶人的其他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当事人按规定撤离事故现场的,交通警察对当事人除本规定第五条规定情形外的交通违法行为,不再给予处罚、记分。


  应立即报警,等候交警处理的交通事故

  车辆无号牌的;无驾驶证驾车的;饮酒或服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或精神药品驾车的;一方逃逸的。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轻微交通事故是否也应快速撤离现场?

  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轻微交通事故,车辆能够继续安全行驶的,执勤民警应当立即指令当事人将事故车辆移至高速公路的收费广场、服务区、加油站等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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