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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核心提示

中国交通事故法律网 2011-2-23   来源:   编辑:
 

 

 ■ 注意6条“高压线”

  新规按照交通违法行为危害程度与惩处力度相符合的原则,对部分道路交通安全影响大、容易导致恶性道路交通事故,以及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提高了记分分值。其中,驾驶员有6种违法行为之一的,一次性扣完12分。这6种交通违法行为分别是:

  一、酒后驾驶机动车

  二、驾驶员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掉头

  三、驾驶员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牌证

  四、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

  五、驾驶公路客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

  六、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喜欢“插队”人士要小心

  许多市民都有这样的印象,在上下班高峰期,经常会有一些驾驶人驾车在车流中钻来钻去、插队、占道,使本来就很堵的道路更加拥堵。新规的实施,对这些驾驶人有了具体的处罚标准,可以约束驾驶人各行其道,保证道路畅通。新《规》明确规定,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记6分;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遇交通拥堵,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记6分。

  ■ 恶意补领驾照扣6分

  为了打击套牌车,防止恶意复制驾驶证,新《规》进一步细化驾驶人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相关规定,杜绝恶意补领机动车驾驶证违法行为,对违反规定继续使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元~200元以下罚款,并收回原驾驶证。同时,规定驾驶证被依法扣押、扣留或者暂扣期间,驾驶人不得申请补领。对采用隐瞒、欺骗手段补领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500元以下罚款,扣6分,并收回补领的驾驶证。

  ■ 重新领证6大程序

  驾驶证被扣完12分,驾驶员应该走如下办理程序领取驾驶证:

  1.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凭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具的《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携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驾驶证或驾驶证暂扣凭证,在15日内到车管所受理窗口办理登记手续,领取满分教育通知书。

  2.按时参加满分教育学习,学习结束领取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

  3.携带身份证明和科目一《预约考试凭证》,按时参加科目一考试。

  4.经相关考试合格后,领取机动车驾驶人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1)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第一次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考试;(2)在一个记分周期内两次(含)以上达到12分的,预约科目一和科目三考试;

  5.参加交通违法记满12分考试第一次不及格的,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的,按规定重新缴纳不及格科目的考试费用并在预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6.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满分考试信息反馈通知书,到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领取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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